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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医药商业保管需要,按医药商业保管需要什么资质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按医药商业保管需要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医药商业保管需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对药品陈列与储存的要求有哪些?
  2. 医疗机构购进药品、处方调配和保管药品的规定各有哪些?

对药品陈列储存要求哪些

按照GSP的规定药品要求分类管理,所以药品在陈列时: 1.首先药品与非药品要分开存列。

2.处方药非处方药要分开陈列。(以上要分出三大块并要挂牌标明) 3.(在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这两大块中再分)口服药与外用药要分开,注射剂要分开(各柜台用及时贴标示清楚)以上药品分类陈列以后还要按剂型或用途分柜或分层存放。4.易串味药要有专用柜台。(用及时贴标明) 5.拆零药品要集中放于拆零专柜或抽屉。(用及时贴标明)并保留原包装的标签。6.危险品不能陈列,必须陈列时应该用空包装。7.中药饮片装斗前应做质量复核,不得错斗、串斗、防止混药、饮片斗钱应写正名正字。8.需要冷藏或阴凉处储存的药品要陈放在2—10度的冰柜里。

医疗机构购进药品、处方调配和保管药品的规定各有哪些?

医疗机构的药剂人员调配处方必须经过核对,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按医药商业保管需要,按医药商业保管需要什么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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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按医药商业保管需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按医药商业保管需要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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