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得医药网

医药店管理法,医药店管理法律法规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医药店管理法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医药管理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医院要是否可以销售保健品,有什么规定吗?
  2. 药品售出后是否能退?法律是否有明文规定?
  3. 卖没有生产日期、批号的口服药怎么处理?
  4. 药店关闭后剩下的药品如何处理?

医院要是否可以销售保健品,有什么规定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有针对性的调节人的生理功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物化学药品、放射***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从保健食品和药品的定义我们可以看出两者之间是有区别的,保健食品不能治疗疾病,所以,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也不能代替食品。医院不允许销售保健品主要也是这个原因。

药品售出后是否能退?法律是否有明文规定?

药品售出后不能退,如下:

医药店管理法,医药店管理法律法规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013年6月1日起执行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三章第八节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

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售出,不得退换。

在《规定》中,卫生要求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药品调剂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审核处方或者用药医嘱,经适宜性审核后调剂配发药品,发出药品时应当告知患者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指导患者合理用药。

医药店管理法,医药店管理法律法规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同时强调,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即便是医生错开的药品或者是患者服药后有不良反应情况下。

没有生产日期、批号的口服药怎么处理

你说的情况属于按劣药论处的范围,坚决要求退货!或者向当地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举报。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第四十九条:禁止生产、销售劣药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1)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2)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3)超过有效期的;   (4)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5)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6)其它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药店关闭后剩下的药品如何处理?

药品销售与管理非常严格的,剩的药品估计上级供货商是不会给你退的,即便你包装完好,因为存在着安全隐患,任何一级供货商是不会承担这个风险的,所以建议你***吧,或者搞活动促销吧。谢谢

医药店管理法,医药店管理法律法规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现在的药店越来越难做,大多数药店生意都不好,社保管控也越来越严。将面临倒闭的太多太多了,太多都开始转让了。国家现在开始管控药店,以后将做成连锁统一管理,小药店小企业将会淘汰化。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医药店管理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医药店管理法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sanbaiqi.com/post/1558.html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