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垫付医药费是无因管理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垫付医药费是无因管理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出***后,主要责任人为什么不能积极去垫付医药费帮助伤者治病?
道理很简单:
①车主不垫是正常的,车主与家属都可以让交警先开具“交强险的垫付”单子上限医疗1万。交警开具的保险公司才不会扯皮。个人垫付很难拿回来。但是:如果当事人不向交警申请,交警也不会自己找麻烦,毕竟扯皮的事,谁都不愿意干。但是交警也不可能让伤者无钱医治死亡!
②伤者被惯坏了,车主宁可等***判了一把结掉,也不愿被一刀刀的割,给多了是不会退的!
③当然,开车全责,是逃脱不了金钱赔偿的!
所以:开车需谨慎,走路的也要长眼!
你这个说法有问题。为什么不能是保险公司先垫付,然后再和责任人结算呢?保险就是车辆事故赔偿责任的转移,既然已经花钱买了保险,那这个赔偿责任就应该是保险公司承担的,保险公司就应该至少承担部分先行赔付职责。
所以,这是保险公司为了节约成本,控制风险,把自己的责任推给车主了。你应该谴责保险公司,而不是车主。
这是不人道的,应该先行垫付,只要拿好发票,记得亲自到收款台交钱。将来保险公司只认***和被保险人,其余没用。只要你不先垫付,等着你的后果有几个,首先案子结不了,然后打官司你必输,其次会赔更多的钱。现在人都会请律师,只要你不先行垫付,***会找你的,除非你想上失信榜
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有没有支付医疗费的义务,法律没有规定,所以肇事者不支付医疗费,没有任何对他制裁的办法,老的《事故处理办法》规定,肇事者拒付医疗费用的,可以将其车辆扣至案件终结,随着《道交法》的实施,《事故处理办法》也废止了。所以,如果肇事者不支付医疗费用,你可以申请他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垫付,也就是说最多保险公司可以垫付一万块钱,不够的只能你自己支付,没有别的办法,等到伤者治疗终结或者造成残疾的,在评定伤残之后再申请调解,到那个时候保险公司才会赔偿(根据责任)各项费用,如果对保险公司理赔不满意,可以向***提起民事诉讼。
总之一句话,他支付当然好,但是现实中大约有90%的肇事者不支付,所以只能伤者自行垫付,法律对他没有任何约束。
正常进主要责任还是没责任,虽进伤者优先,但都没人愿意把自身的钱垫付,因为一旦垫付,正常来进,保险伤者都不会把这个钱给你,你懂的,对于全保的人来讲,任何东西都会第一时间推到保险公司身上,打官司如此,不打也是如此,好自为之,所以开车宁停一分,不抢一秒,等出了事故就不会有后悔药
人出院保险公司为什么不给垫付款?
1.)、交警事故责任未认定,不能确定事故责任,保险公司一旦垫付医疗费,而事故认定被保险车辆无责任,垫付的医疗费无法追回。
2)、是否属于真实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要调查,调查是否属于***事故、***现场,人员受伤是否真实。
3)、驾驶人员是否存在酒驾、毒驾、无证驾驶、驾驶员是否驾车或者弃车离开事故现场等情形,这些情形属于商业险的免责事由,驾驶员有无调包的情形,有驾驶员事故发生时处在醉酒状况,为了获得保险赔偿,由其他人顶替或者驾驶员有意逃避,第二天或更长的时间才到公安投案自首,此时,已无法进行酒精含量测试。
4)、保险公司实行严格错案追究制度,经办人员担心出现错误赔案。
为防止骗保,保险公司要对事故真实性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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