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医药商业公司避税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医药商业公司避税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财税又出新规,药企该如何应对?
从两个方面回答您的问题
前段时间爆出药企虚开发票的丑闻,且涉案金额巨大,造成的负面影响很严重。
药企从原材料采购,到工厂加工,再到医院药店销售,最后流转的消费者手中,其附加值是很高的,原材料成本可能只需1元,到了消费者最后成交可能100元(打个比方,无所指),企业所承担的税负也是很高的。药企为了避税就难免走捷径,走上违法的道路。
其实现在已经处于金税四期阶段了,现在的资金穿透能力和数据分析能力已经远超金税三期(金税三期多厉害想必大家都知道),企业想找野路子走捷径是万万不行的。合规为第一要义!
2.税务筹划
挣100W和省100W哪个更简单呢?
现在市场竞争激烈,很多企业老板一股脑扎进企业开源当中去,想着怎么挣更多的钱,做更多的业绩。
这是对的,但别忘了国家目前的政策是减税降负,很多税收优惠政策和税收洼地也要好好利用起来,实打实的去享受国家给予的政策扶持。
纯手打,欢迎探讨!
我作为一个从事药品销售多年的业务员在我的观点上看待药品价格,中国的药品高的离谱,从生产厂家出厂价0.5元的氯霉素滴眼液(盒装的)到医药公司加价1元价格卖给药店,药店加价到5-10元卖给老百姓中间差价多少大家一目了然
个人认为不管出不出新规,作为企业想要长远发展,首先必须尊纪守法诚信经营。出新规其目的一是完善法规,二是监管更严,从而规范行业发展。那么作为药企唯一出路就是合规,否则只能是优胜劣汰了。
据药销通了解,自2018年12月1日起,试点地区将增加完善账户管理协议、增加身份验证方式、加强“公转私”管理、健全异常情况处理机制、加强销户管理等试点内容,税务管理、稽查等各方面都会越来越严格。
药企合规迫在眉睫
在精细严厉的税务系统下,药企的一切财务往来,全在国家的监控之下,呈现公开透明状态。药企和代理商以往的“洗票”、“过票”老路子,完全被斩断。
代理商在“两票制”政策下,职能行为发生了转变,代理商转变为服务商,服务产生的费用往来,大部分药企无法进行合规兑换。久而久之,服务商的资金被大量套空,转行压力也随之增加。药企无法将费用合规的返还给服务商,在一段时间内,会产生积压盈利现象,但随之而来的缴纳税额也增加。药企和服务商在这种压力下,如何打来壁垒继续发展呢?
“合规利器”—药销通
如何看待泰州医药城?
我个人不看好,泰州医药城虽然国家层面的,享受很多优惠政策,但毕竟泰州太小,没有想象的本科院校,更别提高端的研发人才,人口净流入为负,很多企业选择在医药城办厂完全是通过优惠政策避税,基本都是皮包公司,对优秀人才吸引力不够,现在医药城能生存完全是靠***投入,要想自负盈亏估计10年20年都未必做得到。
企业没有进项发票,该如何节税?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本身不用抵扣进项,因而是否有进项都不在该问题讨论范围内。很明显该问题针对的是一般纳税人。
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后,企业没有进项或进项很少,这类公司通常较多为服务类公司,特别是以技术、咨询服务输出的服务公司,因其向市场提供的产品(服务)是无形商品,进项一般很少。
依法纳税光荣!在不触犯税法的前提条件下,合理节税也就有现实意义。个人提供如下实操思路,供参考。
以技术服务公司甲为例:
在实业界,通常是生产型公司,或商贸流通型公司进项一般有合理保障。而技术服务公司甲因缺乏生产环节,或批量购进货物环节,进项确实很少,在面对收费较高的主营业收入纳增值税,税负显得高,这可以理解。
为此,该技术服务公司甲可引入除本有主营业务之外的其他业务(记得变更工商登记)。
比如说: 甲***购生产商乙的充电桩电源模块,并[_a***_]乙贴甲公司的品牌(有合约),甲再薄利销售给市场其他客户。
这个模式实质上甲引入了乙的生产线,从而达到了销项与进项的匹配度。再结合主营业务进行纳税筹划(这环节很有学问哟),就可以达到节税目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医药商业公司避税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医药商业公司避税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