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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医药管理,药店医药管理系统排名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药店医药管理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药店医药管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药店药品分类管理的内容?
  2.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办法?
  3. 药品商品管理包括哪些内容?
  4. 药房经营管理有几个岗位?

药店药品分类管理的内容

药店商品陈列就要具有以下特点:1、“四分开”陈列特点:药品和非药品严格分开,处方药非处方药严格分开,内服药和外用药严格分开,串味药和一般药品严格分开。

并在此基础上强调“处方药”和“串味药”必须闭柜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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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系统性”陈列特点:药店在“四分开”原则指导下,药品的陈列又必须以人体解剖系统的划分为依据。

如呼吸系统用药、消化系统用药、泌尿系统用药、心脑血管系统用药等等。

3 、“非药品”陈列特点:非药品陈列按医疗器械、保键品、食品、日化用品、消毒用品、化妆用品、计生用品和其它健康相关产品分区分类陈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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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办法?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管理办法(试行)》(国药管市〔2000〕527号,以下简称《办法(试行)》)自2000年11月发布实施后,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以下简称GSP认证)工作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GSP认证工作的深入开展,尤其是为适应《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发布实施,《办法(试行)》亟待加以修订。经我局认真调查,反复研究,并在多次征求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意见后,已将《办法(试行)》修订完毕。现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按照《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GSP认证工作的实际,研究、制定出实施方案。要端正认识、把握好方向,从宏观上发挥GSP认证的作用,为加快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和企业结构的调整,改善药品监管环境,做出卓有成效的努力。

二、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应进一步加强对GSP认证工作的领导,切实将GSP认证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各地药监部门必须按照我局《关于GSP认证工作的通知》(国药监市〔2002〕488号)的要求,克服困难,创造条件,按时组织本地区的GSP认证工作,以确保GSP认证工作目标按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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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地在组织GSP认证工作中,必须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和《办法》的规定,严格认证受理、检查、审批等环节中的标准和程序。如果出现违反规定的行为,我局将依据《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对认证结果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行政责任。

四、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注意加强认证机构人员和认证检查员的作风建设,严格组织纪律,保证有关人员在受理、检查、审批等认证过程中坚持严肃认真的态度和廉洁高效的作风,维护GSP认证“公平、公正”的良好声誉。

食品药品监管局

药品商品管理包括哪些内容?

1、管理职责,含机构完善、规程制度的制定、履行等

2、人员管理,含人事、培训、健康等管理等

3、设施设备,含设施设备完善、维修、使用

4、质量管理,分二大部分,一是采购验收,含资质审核、购进验收、拒收退出、质量信息等;二是储存养护,含规范陈列、检查养护、质量问题处理、不合格品管理等

5、销售服务,含销售登记、退货管理、不良反应

大概这五个方面吧

药房经营管理有几个岗位

药店设置的岗位有:

店长(即店经理)、执业药师、质量管理员(即质量[_a***_])、营业员收银员、采购员、验收员、养护员这些岗位。

如果是大型零售药店还设有仓库,还要设有仓库保管员岗位。

岗位是可以***的,店长的学历合规定的话可以***质量管理员和执业药师。执业药师可以***质量管理员、验收员等。如果是一个小型的零售药店,总共人员4个,岗位也完全可以***的过来。但是执业药师一定要在职在岗。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药店医药管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药店医药管理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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