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医药生产营销管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医药生产营销管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医药营销和药品经营与管理有什么区别?
医药营销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一定的医学、药学知识和经济法律、市场营销的基本知识和能力,从事医疗器械和药品营销的高技能专门人才。毕业生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熟悉我国医药巿场运作的特点及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具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市场调查研究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能初步胜任医疗器械及药品流通企业的购、销工作
药品经营与管理是为各类医药生产企业、医药营销企业、医药外贸企业及医药管理等部门培养有较强实际操作能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从事医药商品的购销、调储、检测、养护及质量控制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办法?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管理办法(试行)》(国药管市〔2000〕527号,以下简称《办法(试行)》)自2000年11月发布实施后,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以下简称GSP认证)工作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GSP认证工作的深入开展,尤其是为适应《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发布实施,《办法(试行)》亟待加以修订。经我局认真调查,反复研究,并在多次征求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意见后,已将《办法(试行)》修订完毕。现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按照《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GSP认证工作的实际,研究、制定出实施方案。要端正认识、把握好方向,从宏观上发挥GSP认证的作用,为加快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和企业结构的调整,改善药品监管环境,做出卓有成效的努力。
二、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应进一步加强对GSP认证工作的领导,切实将GSP认证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各地药监部门必须按照我局《关于GSP认证工作的通知》(国药监市〔2002〕488号)的要求,克服困难,创造条件,按时组织本地区的GSP认证工作,以确保GSP认证工作目标按期完成。
三、各地在组织GSP认证工作中,必须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和《办法》的规定,严格认证受理、检查、审批等环节中的标准和程序。如果出现违反规定的行为,我局将依据《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对认证结果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行政责任。
四、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注意加强认证机构人员和认证检查员的作风建设,严格组织纪律,保证有关人员在受理、检查、审批等认证过程中坚持严肃认真的态度和廉洁高效的作风,维护GSP认证“公平、公正”的良好声誉。
食品药品监管局
五年制药品经营与管理学什么?
这是药学专业。可以从事以下工作单位:(五年后考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2.医院单位:可在单位的药房工作,但是前提必须有与本专业有关的资格证。
3.从事药品生产制造。
医药销售行业标准?
1.
各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销售人员必须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应经岗位培训和地市级(含)以上药品监管部门[_a***_]合格,取得合格证书。
2.
药品销售人员必须是与劳动部门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合法聘用人员,不得兼任其他企业营销工作。
3.
药品销售人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出具正式的任职文件,企业应对药品销售人员的药品销售行为负责。
4.
药品销售人员必须经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登记,符合条件的药品销售人员相关信息由市局统一录入数据库,供社会查询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医药生产营销管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医药生产营销管理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