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最严医药管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最严医药管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四个最严标准提出时间?
2015年5月,针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要求首次提出。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严把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
自此,“四个最严”贯彻于中国食品安全治理的每一个环节。以2015年为例,配合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当时的食药监部门出台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等规章,下发 《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 》《食品经营许可数据库建设标准 》等制度规范,初步形成食品经营监管制度新体系框架。
食品安全法为什么叫最严?
相关人士介绍说,新《食品安全法》之所以被称为“史上最严”,主要是加大了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刑事责任优先;违法行为最高可处30倍罚款;增加行政拘留和治安管理处罚;资格处罚力度加大,五年市场禁入;一年三次违法责令停产至吊销许可证;网购食品出问题网站赔偿损失;惩罚性赔偿最低赔1000元;确立首负责任制等等。
第一、强化食品安全统一治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以法律形式巩固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成果,明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食品生产经营的全程监管,建立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为实施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有效的体制保障;
第二、强化食品安全风险治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强调,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
理制度。在风险治理方面,新法增加了风险分级管理制度、风险交流制度、风险自查制度、责任约谈制度同时还完善了食品召回制度。除食品生产者承担问题食品召
回义务外,食品经营者因其自身原因导致问题食品发生时,也应承担召回义务;
第三、强化食品安全全程治理。风险贯穿于食品的全生命周期,防控也必然覆盖于生产经营的全过程。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强化了全程治理。不仅强
化源头管理,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动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
第四、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食品安全拥有最广泛的利益相关者,应当建立最紧密的命运共同体。在充分发挥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等社会组织积极作用的同时,新法还建立了贡献褒奖制度、有奖举报制度、责任保险制度;
第六、强化食品安全阳光治理。新法突出了食品安全信息公开,有关公布、公开、广告、公示等规定达40多处,涉及食品安全标准公开、风险交流公开、产品注册公开、企业许可公开、监督抽检公开、行政处罚公开等多个方面,形成系统完备的信息公开机制;
药品法的核心内容?
1、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法。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遵守本法。
3、国家发展现代药和传统药,充分发挥其在预防、医疗和保健中的作用。国家保护野生药材***,鼓励培育中药材。
4、国家鼓励研究和创制新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研究、开发新药的合法权益。
5、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_a***_]品监督管理工作。***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配合***院经济综合主管部门,执行国家制定的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