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医药区域业务管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医药区域业务管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医药区域经理的职责是什么?待遇情况怎么样?
医药区域经理职责,那肯定是两个方面,一个是在所在区域推广药品,一个是推广医疗器械。如果是管理层的话那就是带领下属销售占领市场,提高业绩。
至于待遇,个人认为因人而异,底薪应该是与所在城市基本薪资大体相当或略高,一般手里有***的或能力突出的会高一些,奖金就是视个人能力而定了。
医药行业市场规划方案怎么写?
医药行业市场规划方案的具体内容应包括:分析市场环境和竞争情况;研究产品市场发展趋势;查明企业服务能力、生产能力及市场占有率;明确目标市场及目标顾客群体;探索行业新产品发展机会;拟定推广策略;建立营销体系;健全营销开发渠道;建立有效的市场管理机制。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办法?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管理办法(试行)》(国药管市〔2000〕527号,以下简称《办法(试行)》)自2000年11月发布实施后,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以下简称GSP认证)工作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GSP认证工作的深入开展,尤其是为适应《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发布实施,《办法(试行)》亟待加以修订。经我局认真调查,反复研究,并在多次征求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意见后,已将《办法(试行)》修订完毕。现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按照《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GSP认证工作的实际,研究、制定出实施方案。要端正认识、把握好方向,从宏观上发挥GSP认证的作用,为加快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和企业结构的调整,改善药品监管环境,做出卓有成效的努力。
二、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应进一步加强对GSP认证工作的领导,切实将GSP认证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各地药监部门必须按照我局《关于GSP认证工作的通知》(国药监市〔2002〕488号)的要求,克服困难,创造条件,按时组织本地区的GSP认证工作,以确保GSP认证工作目标按期完成。
三、各地在组织GSP认证工作中,必须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和《办法》的规定,严格认证受理、检查、审批等环节中的标准和程序。如果出现违反规定的行为,我局将依据《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对认证结果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行政责任。
四、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注意加强认证机构人员和认证检查员的作风建设,严格组织纪律,保证有关人员在受理、检查、审批等认证过程中坚持严肃认真的态度和廉洁高效的作风,维护GSP认证“公平、公正”的良好声誉。
食品药品监管局
健康管理咨询类公司可以做医药零售吗,需要什么条件?
健康管理咨询类公司可以做医药零售吗?需要什么条件?健康管理咨询类公司可以做医药零售,前提是必须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然后到工商增加经营范围,再通过GSP认证验收就可以合法的做医药零售了。
如果一家健康管理咨询类公司要做医药零售所要满足的条件为: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有固定经营场所不用多解释,字面意思就能看明白,做医药零售一般都是[_a***_],健康管理咨询类公司增项经营医药零售也等同于一家药房的要求,不同地区对医药零售企业经营场所的面积、距离等会有不同要求。
医药零售企业配备执业药师这个是硬性规定,全国都一样,如果中药西药都卖,得分别配备中药和西药的执业药师。
符合要求的硬件设施
健康管理咨询类公司增项经营医药零售也得配备冷柜、干湿度计、空调、电脑、打印机等硬件设施,其中空调、冷柜和干湿度计等是GSP认证要求必须配备的,主要作用嘛就是监控温度湿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