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医药商业公司没货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医药商业公司没货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为什么医院便宜药没货?
- 没有内地游客,香港药店会倒闭那么多,难道大家都是去买药的吗?
- 我是医药销售,我经过药店从公司进货给诊所送正规的药没有单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诊所查到了,要怎么处理?
- 药品销售没有随货同行单违规吗?
为什么医院便宜药没货?
这个提问在一年前是存在的,但在现今可就提反了。由于国家实行药品集***,许多药物大降价,而进口药品必须在保障集***药品用量基础上才能使用。因此医院常常没有贵的进口药物。
没有内地游客,香港药店会倒闭那么多,难道大家都是去买药的吗?
香港的药店除了卖药以外,还经营很多日用品百货,内地人去香港买药,主要是买进口药,在内地医院的进口药如果是一万块,香港只需六千或更少,毕竟我们有些药达不到进口药的效果。还有一些纯中药,比喻牛黄等等。除了药还有日用品,纸尿裤洗发水,这些都比超市平宜。那么多的药房只靠香港人来买,怎能支撑这么贵的铺租和人工?
【瘾历史观点】没有内地游客,的确不少香港药房倒闭,特别靠近深圳的上水一带。除了没有内地客源外,还有香港铺租太贵了,可以说这次是一轮洗牌。
药房、金铺、房地产,香港街铺三大特色
这三样,在香港开到成行成市,其实香港也讨厌这三样,以前市道畅旺时,推高铺租。对本地居民好处也不大。
除了第三样,不是靠内地客,前两样单靠香港本地客,竞争又大,可能铺租都赚不回来。
药房不止卖药,很多是杂货铺
个别药房能卖注册西药,有医生处方可以买到,而请一个药剂师就要七八万港元。所以很多药房只是卖些万金油、破痛油、风湿油之类,要是专攻内地客,就化妆品、饼干、奶粉、纸尿裤、干果都有,可谓五花八门。
防坑指南
内地游客到香港时,别以为香港就是购物天堂,掉以轻心,其实部分药房店大欺客,不过只是针对内地游客。去买前记得做好功课,以免买到山寨货。最好提前记住牌子,甚至HKP编号,这编号相当于药品的***号码,要是山寨货,没有HKP编号或者对不上。
还有一种药房最坑,就是将斤变两,甚至克。例如某某药材,100港元,单位标得细到看不见,等你上前一问,你以为单位是斤或者两,等马上打粉处理,收钱时按克收费,那就是天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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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藥房,是個很奇特的存在,貨品種類實在太齊全,跟超市有的一比,海味乾貨,零食,護膚品,化妝品,嬰兒用品,紙尿褲,奶粉,日用品(如牙膏、牙刷、洗髮水、沐浴露等)應有盡有,而且緊跟潮流,時下什麼好賣就賣什麼,夏天買冰袖,冬天賣保暖褲,只有你想不到的,沒有它不賣的
与旅游相关的行业绝大部分会倒闭的!疫情会长期存在,人们的生活方式出行方式都会发生根本的转变,到底会出现何种改变现在预测尚早,但可以肯定的说过去的生活方式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你以为香港的药店只是卖药的?化妆品、婴幼儿奶粉及用品、各种与药物、药品没有任何关联的产品都能在香港药店买得到,现在没有内陆地区的客人,香港药店的商品卖给谁,它们不关门只能是烧钱,又有几个人能坚持到底?
我是医药销售,我经过药店从公司进货给诊所送正规的药没有单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诊所查到了,要怎么处理?
按照你说的销售行为是一种严重的,违反我国药品管理法相关法规,药品质量经营管理规范的违规行为。
从你提的问题,我的理解是你是一个药品销售代理,某诊所在药品销售批发企业或者药品生产企业没有进行资质备案。而这个诊所又想进货,你就变动了一下,从药品经营公司或生产企业把药品开到,在该企业有备案的药店。然后实际上你从药店把货拿出来,送到了,该诊所,虽然这种行为不影响药品质量,但是却,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主要受到处罚的,应该是诊所,他的购进渠道不合法,可以认定他的药品没有,合法来源。要对该诊所进行处罚。
与你个人如果数量或者金额很小,或者是偶尔发生,基本不会处罚你,但是如果数量金额次数达到一定的量级,你就是非法经营药品罪,或非法经营罪,是要列入刑法的。
你说的这个情况,说实在的,在行业内还相当普遍,主要是一些窜货、或者不能按厂家指定渠道销售的,通过这种方式来规避,在这个问题上,商业公司有点转嫁责任的意思,检查的时候就说,这货是药店的,票也是开给药店的,我没问题,但对诊所来说,如果提供不了其他证据,这批药就提供不了合法的购销记录,这就是违法行为,《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药品经营企业购销药品,应当有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购销记录应当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产品批号、有效期、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购销单位、购销数量、购销价格、购销日期及国务院药品[_a***_]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但对你们公司来说,如果较真起来,药是销售给药店的,还需要提供最终这批药店给了药店而不是流向其他渠道的证明,如果是药店自提的,需要有自提的委托书,自提的提货证明等,如果是配送的,需要有装箱、发货、药店签收等记录,如果提供不了,你公司同样存在违法的嫌疑,因为你把票开给药店,把货送给诊所,本身也是违法行为。现在药监越来越专业、也越来越严格,这点问题,他想查你,分分钟的事情,还是老老实实规范经营吧,新的《药品管理法》罚款起步10万哦!
药品销售没有随货同行单违规吗?
我认为,谈违规有点过,药品只要是合法的,经营者药证齐全,首营资料齐全,冷链齐全,只是厂家或经营出库时忘记放各类单据了,如出库单、冷链温度计或冷链车温湿度记录器(形成数据)、发票,根据实际情况,只要没影响到药品质量和冷链数据,其他不影响质量的文件都是可以后补的,当然,资料不全,接受药品方(托管商或医院)就无法入库,拖延入库时间,甚至苛刻的药品接收方(托管商或医院)就不给您的药品做冷链保存了,就有失效或退货风险了。
如果药品经营者一直提供不了随行单据,药品接收方(托管商或医院)就会退货,不是假药或过效期药物,只要合法经营,最多就是退货,谈不上违法违规,如果药品接收方(托管商或医院)长期都是不合规入库,就有受到药监局稽查风险,可能药品经营证和药品接收方(托管商或医院)都要受到罚款,就真违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