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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商业渠道监管机制,医药商业渠道监管机制是什么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医药商渠道监管机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医药商业渠道监管机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办法?
  2. 商贸流通监管职责划分?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办法?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管理办法(试行)》(国药管市〔2000〕527号,以下简称《办法(试行)》)自2000年11月发布实施后,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以下简称GSP认证)工作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GSP认证工作的深入开展,尤其是为适应《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发布实施,《办法(试行)》亟待加以修订。经我局认真调查,反复研究,并在多次征求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意见后,已将《办法(试行)》修订完毕。现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按照《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GSP认证工作的实际,研究、制定出实施方案。要端正认识、把握好方向,从宏观上发挥GSP认证的作用,为加快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和企业结构的调整,改善药品监管环境,做出卓有成效的努力。

医药商业渠道监管机制,医药商业渠道监管机制是什么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二、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应进一步加强对GSP认证工作的领导,切实将GSP认证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各地药监部门必须按照我局《关于GSP认证工作的通知》(国药监市〔2002〕488号)的要求,克服困难,创造条件,按时组织本地区的GSP认证工作,以确保GSP认证工作目标按期完成。

三、各地在组织GSP认证工作中,必须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和《办法》的规定,严格认证受理、检查、审批等环节中的标准和程序。如果出现违反规定的行为,我局将依据《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对认证结果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行政责任。

四、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注意加强认证机构人员和认证检查员的作风建设,严格组织纪律,保证有关人员在受理、检查、审批等认证过程中坚持严肃认真的态度和廉洁高效的作风,维护GSP认证“公平、公正”的良好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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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局

商贸流通监管职责划分?

 1.承担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住宿业)的行业管理工作。

    2.承担商贸流通领域促进消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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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3.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推进流通标准化。

    4.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

    5.拟订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指导电子商务发展工作。

    6.组织实施流通领域相关重大投资项目推广先进流通技术

    7.依法对成品油流通、再生***回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酒类流通、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和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协调茧丝绸行业相关工作。

    8.负责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9.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承担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医药商业渠道监管机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医药商业渠道监管机制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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