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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医疗保障局什么时候运作?
东莞市医疗保障局,是2018年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单位。并已运行,东莞市各镇街也有分局,医疗保障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5-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国际合作交流。
9-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东莞市医疗保障局,是2018年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单位。现已运作,现任局长邹联,主要职能有: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社会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拟定全市社会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保险的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指导镇(街)的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四)承担工伤事故责任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评定等职能。
(五)拟定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的支付、管理、运营等政策,对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对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拟定社会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基金运营机构的资格认定标准和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