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医药连锁企业质量文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医药连锁企业质量文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办法?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管理办法(试行)》(国药管市〔2000〕527号,以下简称《办法(试行)》)自2000年11月发布实施后,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以下简称GSP认证)工作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GSP认证工作的深入开展,尤其是为适应《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发布实施,《办法(试行)》亟待加以修订。经我局认真调查,反复研究,并在多次征求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意见后,已将《办法(试行)》修订完毕。现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按照《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GSP认证工作的实际,研究、制定出实施方案。要端正认识、把握好方向,从宏观上发挥GSP认证的作用,为加快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和企业结构的调整,改善药品监管环境,做出卓有成效的努力。
二、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应进一步加强对GSP认证工作的领导,切实将GSP认证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各地药监部门必须按照我局《关于GSP认证工作的通知》(国药监市〔2002〕488号)的要求,克服困难,创造条件,按时组织本地区的GSP认证工作,以确保GSP认证工作目标按期完成。
三、各地在组织GSP认证工作中,必须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和《办法》的规定,严格认证受理、检查、审批等环节中的标准和程序。如果出现违反规定的行为,我局将依据《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对认证结果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行政责任。
四、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注意加强认证机构人员和认证检查员的作风建设,严格组织纪律,保证有关人员在受理、检查、审批等认证过程中坚持严肃认真的态度和廉洁高效的作风,维护GSP认证“公平、公正”的良好声誉。
食品药品监管局
药品连锁总部企业负责人资质要求?
药品连锁总部企业负责人的资质要求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丰富的药品行业从业经验:负责人应该具备一定的药品行业从业经验,包括了解药品的生产、销售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知识。
2. 良好的管理能力:负责人需要具备较高的管理能力,能够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做好企业的整体规划和管理。同时,还需要能够有效地解决企业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 优秀的人际交往能力:药品连锁总部企业负责人需要与各级***、药品生产企业、药店等多方面的机构和人员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因此需要具备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
4.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药品连锁总部企业负责人需要熟悉国家对药品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企业的经营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5. 必要的学历和专业知识:一般来说,药品连锁总部企业负责人需要具备相关领域的学士或以上学位,以及相关专业知识。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资质要求可能会因国家或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在申请时详细了解当地相关规定。
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第十九条 企业负责人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经过基本的药学专业知识培训,熟悉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本规范。
第二十条 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执业药师资格和3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在质量管理工作中具备正确判断和保障实施的能力。第一百二十五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第二十三条 从事质量管理、验收工作的人员应当在职在岗,不得***其他业务工作。第二十四条 从事采购工作的人员应当具有药学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从事销售、[_a***_]等工作的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医药连锁企业质量文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医药连锁企业质量文件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