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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连锁企业质量文件,医药连锁企业质量文件怎么写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医药连锁企业质量文件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医药连锁企业质量文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办法?
  2. 药品连锁总部企业负责人资质要求?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办法?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管理办法(试行)》(国药管市〔2000〕527号,以下简称《办法(试行)》)自2000年11月发布实施后,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以下简称GSP认证)工作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GSP认证工作的深入开展,尤其是为适应《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发布实施,《办法(试行)》亟待加以修订。经我局认真调查,反复研究,并在多次征求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意见后,已将《办法(试行)》修订完毕。现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按照《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GSP认证工作的实际,研究、制定出实施方案。要端正认识、把握好方向,从宏观上发挥GSP认证的作用,为加快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和企业结构的调整,改善药品监管环境,做出卓有成效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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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二、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应进一步加强对GSP认证工作的领导,切实将GSP认证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各地药监部门必须按照我局《关于GSP认证工作的通知》(国药监市〔2002〕488号)的要求,克服困难,创造条件,按时组织本地区的GSP认证工作,以确保GSP认证工作目标按期完成。

三、各地在组织GSP认证工作中,必须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和《办法》的规定,严格认证受理、检查、审批等环节中的标准和程序。如果出现违反规定的行为,我局将依据《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对认证结果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行政责任。

四、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注意加强认证机构人员和认证检查员的作风建设,严格组织纪律,保证有关人员在受理、检查、审批等认证过程中坚持严肃认真的态度和廉洁高效的作风,维护GSP认证“公平、公正”的良好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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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局

药品连锁总部企业负责人资质要求?

药品连锁总部企业负责人的资质要求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丰富的药品行业从业经验:负责人应该具备一定的药品行业从业经验,包括了解药品的生产销售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知识
2. 良好的管理能力:负责人需要具备较高的管理能力,能够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做好企业的整体规划和管理。同时,还需要能够有效地解决企业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 优秀的人际交往能力:药品连锁总部企业负责人需要与各级***、药品生产企业、药店等多方面的机构和人员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因此需要具备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
4.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药品连锁总部企业负责人需要熟悉国家对药品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企业的经营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5. 必要的学历专业知识:一般来说,药品连锁总部企业负责人需要具备相关领域的学士或以上学位,以及相关专业知识。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资质要求可能会因国家或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申请时详细了解当地相关规定。

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第十九条 企业负责人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经过基本的药学专业知识培训,熟悉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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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执业药师资格和3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在质量管理工作中具备正确判断和保障实施的能力。第一百二十五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第二十三条 从事质量管理、验收工作的人员应当在职在岗,不得***其他业务工作。第二十四条 从事采购工作的人员应当具有药学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从事销售、[_a***_]等工作的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医药连锁企业质量文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医药连锁企业质量文件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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