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医药超市管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医药超市管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开超市可以卖药品吗?
1、营业场所:其面积应与经营品种、规模相适应,没有具体的营业场所面积要求,但企业应当设置有效隔断的独立区域或者***用有效隔离,周围环境不得对药品造成污染;
2、人员配备:至少配备其他药学技术人员或者经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合格的相关业务人员1名,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
市场监管部门强调,疫情防控期间,新开办仅销售乙类非处方药的企业不折不扣履行主体责任,做好购买《疫情期间需登记报告药品目录》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工作,发现未严格执行的,坚决依法处理。
另外,商超、24小时便利店销售药品不得越过许可范围,超范围销售甲类药品、乙类处方药的等同无证售药,将被依法查处。
开超市不能卖药品,超市是卖日用百货,食品的地方,品种齐全,每天都吸引许多顾客到超市购买东西。但超市不能卖药。因为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是专门治病用的。为了保护人民的身体健康,国家对药品销售有严格规定,只能是执有药品销售的正规药店才能销售药品。所以,超市和药店是分开的。
给你肯定的回答,不可以,超市是工商管理范围内的。经营主食,副食,菜水果啥的,还能兼营米面粮油,牛羊猪肉,而药品是有国药准字号的,它属于药品专营,规药监局管理。也就是只能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店才能卖药,超市要卖药的话就等药监局来抓你吧。连抓带罚
我想开个医药超市,需要什么手续?
首先到工商局去预申请一个药店名称,然后再到药监局去拿申请开办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接下去你去装修、准备申报材料等工作,装修结束后(是批指店内装修全部完工,日后营业时也是此模样)再将申请表有及申请材料交到药监局,经受理后等药监局来人现场验收合格后颁发药品经营业许可证,凭此证到工商局申请营业执照并同时去卫生局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最后是进货、开张营业,在开张营业一个月内必须向药监局申请GSP认证,药监局受理后,在3个月左右对你店进行GSP认证的现场检查,如通过现场检查验收取得GSP证书后才能算是一家真正具有法律主体资格的药店,到现在为止你才可以放心做生意了,不过GSP有个规定是2年进行一次跟踪检查,5年进行GSP认证证书换证,药品经营许可也是5年一换证。
超市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办理流程?
食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日期为许可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5年。
食品经营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经营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食品经营者申请延续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延续申请书;
(二)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三)与延续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食品经营许可证延期办理流程:
1、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到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窗口或原发证的工商管理、门所在区县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窗口递交有关材料。
2、受理
各区县分局对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决定书。
超市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的办理流程:
2. 提交延期申请材料,如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件复印件等;
3. 向工商部门提出延续办理申请;
4. 提交相关资料,如原许可证件、食品质量安全[_a***_]报告等;
5. 立案后,准备安全检查材料;
6. 办理完成后,获得延续办理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