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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企业责任管理,医药企业责任管理办法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医药企业责任管理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医药企业责任管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中第一责任人是?
  2. 药品管理法关于损害赔偿的规定?
  3. 作为一名制药企业的操作工,如何做好生产控制?

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中第一责任人是?

药品生产企业是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中第一责任人。

企业是第一责任人,这点也是非常适合当前企业结构和整个社会情况的。任何一个产品质量都不是检查出来的,说通过检查,把它检查合格了,这是不行的。任何一个产品,包括食品和药品,产品质量如何,都是生产出来的,也就是过程决定质量。在这个过程中,谁是主体呢?企业是主体。所以,只有在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严格地按照规定的工艺和操作方法进行生产,才能达到最终质量合格产品的完成。

医药企业责任管理,医药企业责任管理办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药品管理法关于损害赔偿的规定?

二审稿规定:生产假药、劣药或者明知是***药、劣药仍然销售,造成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者或者近亲属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要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对于上述规定,有的常委委员、专家和社会公众提出,应合理规定惩罚性赔偿的条件和数额。

据此,三审稿扩大了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不限于“造成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后果,并明确惩罚性赔偿的数额为“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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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8月22日至26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

草案增加规定,因药品质量问题受到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请求赔偿,也可以向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接到受害人赔偿请求的,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

草案扩大了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并明确惩罚性赔偿的数额。生产***药、劣药或者明知是***药、劣药仍然销售、使用的,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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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制药企业的操作工,如何做好生产控制

你作为一名操作工,就有这样的意识,说明你站位较高,有大局意识,非常不错。因为这种事情一般技术负责需要考虑的,下面我就说一些要注意哪些方面。

一、安全保障措施

1.建立安全保障体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证人员安全和设备完好。

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每个流水线设置安全负责人,进行具体安全管理。

3.安全负责人要进行常规安全工作检查和督导,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并检查整改是否单位

4.生产前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全体人员安全防范意识。

二、质量保障措施

1.领导、综合管理部门和生产车间三个层面的质量管理责任落到位。

2.抓好教育培训监督检查和落实整改三个重点。

3.遵守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规范要求。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医药企业责任管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医药企业责任管理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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