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中医医药管理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中医医药管理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中医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服务和中医药教育、科研、对外交流以及中医药事业管理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中药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执行。
第三条 国家保护、扶持、发展中医药事业,实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鼓励中西医相互学习、相互补充、共同提高,推动中医、西医两种医学体系的有机结合,全面发展我国中医药事业。
第四条 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遵循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积极利用现代科学技术,促进中医药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推进中医药现代化。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保障公民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医疗机构。?
第三条医疗机构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公民的健康服务为宗旨。?
第四条国家扶持医疗机构的发展,鼓励多种形式兴办医疗机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军队的医疗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医疗***、医疗需求和现有医疗机构的分布状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中医药法和药品管理法的适用规则?
中医药法和药品管理法都是我国的重要法律,它们的适用规则如下:
1. 中医药法是专门针对中医药领域的法律,适用于中医药服务、中药保护、中医药人才培养等方面。在中医药法与药品管理法等其他法律有冲突时,应当优先适用中医药法。
2. 药品管理法是针对药品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制定的法律,适用于所有药品,包括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在药品管理法与中医药法等其他法律有冲突时,应当优先适用药品管理法。
3. 中医药法和药品管理法都没有规定的事项,可以适用其他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规定。
4. 在中医药法和药品管理法都可以适用的情况下,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用哪部法律,以达到更好的管理和服务效果。
总之,中医药法和药品管理法都是我国的重要法律,它们在各自领域内都具有权威性和约束力。在适用时,应当遵循上述适用规则,以确保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药品管理法》与《中医药法》处于同一法律位阶,都属于行政法系列中专门法。从“药品”与“中医药”两个独立的规范对象而言,两部法律都可以纳入“特别规定”范畴。《立法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既然《药品管理法》与《中医药法》均属于“特别规定”,不存在与“一般规定”之间的优先适用问题,只能依据“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这一原则。也就是说,若《药品管理法》与《中医药法》存在不一致的,依法应适用《中医药法》。
《中医药法》第六十条指出:“ 中医药的管理,本法未作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该条规定,体现了上述法律适用原则。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中医医药管理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中医医药管理法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