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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产业规模化管理办法-中医药产业规模化管理办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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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中医药条例实施时间

国务院于2003年4月7日发布,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然而,2020年3月27日,***院决定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

【导读】由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北京市中医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近日正式公布,将于2021年5月1日施行。中医药防治将纳入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机制。

中医药产业规模化管理办法-中医药产业规模化管理办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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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已于2021年7月1日正式实施,旨在保障医药行业发展保护公众健康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是我国专门针对中医药行业制定的法规,在中医药行业的发展和健康服务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

黑龙江省发展中医药条例(2016修正)

1、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主管中医药工作机构负责系统内的中医药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省中医药行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2、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医药,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保护人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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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国家药品检验机构。

4、七)《黑龙江省促进行业协会发展规定》(2005年省***令第6号,2012年省***令第1号修正)。

5、三十六)修改《黑龙江省发展中医药条例》有关内容。 将第七条中的“卫生”修改为“卫生计生”。 删去第四十五条中的“后,再办理其他审批手续”内容。 将“卫生行政部门”统一修改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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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八)修改《黑龙江省发展中医药条例》有关内容。 删去第二十四条中的“,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到工商行政部门变更经营范围登记”。 第四十九条中的“县级以上中医药行政部门”修改为“市级、县级中医药行政部门”。

云南省发展中医药条例

1、支持发展中药材规范种植养殖,严格农药、化肥、植物生长调节剂等使用管理,分区域、分品种完善中药材农药残留、重金属***标准,禁止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继承和发展中医药学,发挥中医药***优势,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3、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药品研制、生产、配制、经营、使用及监督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4、一)健康教育;(二)卫生防疫;(三)妇幼保健;(四)医疗;(五)药品监督检验;(六)群众性卫生活动;(七)***生育技术服务;(八)其他医疗卫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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