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医药广告管理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医药广告管理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国家对药品广告有何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5年修订)第十六条 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二)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
(三)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比较;
(四)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药品广告的内容不得与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不一致,并应当显著标明禁忌、不良反应。处方药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广告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非处方药广告应当显著标明“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推荐给个人自用的医疗器械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或者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明文件中有禁忌内容、注意事项的,广告中应当显著标明“禁忌内容或者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
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管理条例?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
(2019年12月2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1号公布)
第一条 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监督管理,规范广告审查工作,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的审查适用本办法。
未经审查不得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
医药广告监管处罚标准?
药品虚***广告处罚标准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百二十二条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