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指导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指导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金乡一医药机构因违法违规被省医保局解除服务协议,被全省曝光, 你怎么看?
您好,近年来,成立了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局负责给付医院医保基金,同时负责监管医疗机构。也就是医疗保障局既是付钱方,也是管理方。
医保基金是国家财政拨付、百姓缴纳、单位缴纳部分构成,医保基金是需要合理用在百姓健康身上的,不得浪费。所以,除了国家卫健委会监管医疗机构,医疗保障部门也要监管医疗机构对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情况。
基层医疗机构和很多大型医疗机构不同,其主要病源是医保患者,也就是如果不能医保报销,这类医疗机构基本无法生存。
金乡一医药机构因违法违规被省医保局解除服务协议,被全省曝光,应该是严重违反了医保局的相关规定,比如骗保(不清楚其确切原因哈),还可能是屡教不改,检查出严重问题,还不整改。被接触服务协议应该是非常严厉的处罚了,涉及到医院的生死存亡。
国家医保基金是百姓的救命钱,不可以被非法侵占,不可以违规使用。支持省医保局的做法。
希望回答对您有用。
对违法违规医药机构解除服务协议是医保机构的正当权力和职责,支持依法依规行政。同时,还应视其情节轻重,对违规医药机构预以经济处罚,加大违法违规成本,警示他人。另外,医药监管部门也应根据相关的规定要求对违规医药机构进行全方位的监管查处,维护医药市场秩序。
医疗行为管理办法?
1. 是必要的。
2. 因为可以规范医疗行业的行为,保护患者的权益,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性。
通过制定明确的规章制度和标准,可以规范医生的诊疗行为,防止医疗***的发生,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此外,还可以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提高医疗机构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3. 此外,还可以促进医疗行业的发展和创新。
通过规范医疗行为,可以提高医生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激励医生进行学术研究和技术创新。
同时,还可以加强医患沟通和医患关系的建立,增强患者对医疗机构和医生的信任,推动医疗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青岛公布5家医药机构骗保典型案例!对49家暂停医保业务,53家解除协议, 你怎么看?
您好!
医保骗保乱象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存在,绝非青岛独有!医保骗保行为性质恶劣、危害深远,需要***监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最大限度的保障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免收损失。
首先,我们通过青岛曝光的相关骗保案例不难看出,涉及医保***的主体主要有医疗机构和药店。其中,医疗机构主要通过串换药品、伪造或篡改医疗文书、检验报告与项目不符、虚***上传结算费用等手段骗取医保资金,并且大部分涉嫌骗保的医疗机构为民营医院、诊所。药店则主要通过将生活用品等超范围商品纳入社保卡卡金消费等违规刷社保手段骗取国家医保基金......事实上,不管是医疗机构还是药店,其骗取医保的违法行为近年来常见报道却屡禁不止,公众对此早已司空见惯,医保骗保行为已然成为整个医药行业内急需整顿的行业乱象。
其次,我们来看医保骗保行为的典型危害。众所周知,很多医疗机构、药店的主要收入来源为国家医保支付,但是如果医疗机构与药店投机取巧、违规骗取国家医保资金就会贻害无穷。一方面,医保骗保行为大量骗取国家医保基金以后增加了***的财政负担;另一方面,医保骗保行为加重了公众的医疗负担、损害公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因为国家对公众的财政补贴投入是有限的,而这有限的投入当中不法分子违规骗取的越多,公众实实在在获得的补助就越少。反过来说,如果没有医保骗保行为的话,那么国家对医疗行业的财政补助可以让更多的救命药进入医保报销目录,可以开展更多的新药研发项目......
最后,面对整个行业内长期存在的骗保乱象,***监管部门更需要重典治乱、猛药去疴。***监管部门应该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使医保监管更加常态化和严厉化,让骗取医保资金的不法分子再无藏身之所。
医疗***条例?
医疗***法律规定的内容如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第四十三条规定,医疗事故争议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协商解决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协议书。
第四十四条规定,医疗事故争议经人民***调解或者判决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收到生效的人民***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调解书或者判决书。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_a***_]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指导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指导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