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医药广告管理办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医药广告管理办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管理条例?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
(2019年12月2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1号公布)
第一条 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监督管理,规范广告审查工作,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的审查适用本办法。
未经审查不得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
处方药广告法律规定?
1.
处方药可以在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发布广告,但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以公众为对象的广告宣传。
2.
处方药不得以赠送医学、药学专业刊物等形式向公众发布处方药广告。
3.
处方药名称与该药品的商标、生产企业字号相同的,不得使用该商标、企业字号在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以外的媒介变相发布广告。
4.
不得以处方药名称或者以处方药名称注册的商标以及企业字号为各种活动冠名。
1 非常严格,限制了其宣传和推广的范围和方式。
2 因为处方药具有较高的药理学作用和较大的安全风险,因此广告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能进行虚***宣传、误导消费者等行为。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的规定,处方药广告必须经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且只能在指定媒体发布,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明确,不得夸大药物疗效,不得涉及禁忌症、不良反应等内容。
同时,广告还必须标注药物的名称、成分、适应症、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信息。
对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有何要求?
口腔类广告属于医疗广告:而《广告法》只是广告类法律的基本法,医疗广告除了受《广告法》约束外,还受《广告管理条例》、《广告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监管。该广广明显违反广告法中的:
1.未悬挂广告标识。
2.未展示医疗广告批准文件号。例:(粤)医广[2016]第09-08-220号注:医疗广告没有获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批准文号是不得发布的。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发布医疗广告的,按非法行医处罚。 办理各医疗(个体)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批依据:依据1994年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9号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九条:单位或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 申办对象:申请开办医疗机构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机构、个人。 办理各医疗(个体)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条件: (1)符合自治州《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符合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3)具有当地户口。 (4)房屋建筑面积达到40平方米以上。 (5)取得具有国家承认中专以上学历。 (6)取得本省区医师职称,并在注册的医疗机构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临床工作人员。 (7)区外职称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方可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8)现从事的[_a***_]活动必须与医师职称专业相同(单科)。 (9)注册资金达到1万元以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医药广告管理办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医药广告管理办法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