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医药拆零药品管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医药拆零药品管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药店不可拆零销售的药品有哪些?
政策上没有规定药店不可拆零的药品,根据消费者的需要一般药品都可以拆零。但是;药品拆零销售在多数药店不执行,因为药品拆零销售会给经营造成很多麻烦。
药店在拆零药品时,必须符合药品拆零管理制度,所以药店能不拆零就不拆零了。必须拆零的才拆零销售,比如,“肠虫清”每盒10粒装,每人只能吃2片,最多吃2次。那么就没有办法销售了,所以只好拆零销售。药店尽量不拆零是避免麻烦,政策并没有规定药店什么药品不能拆零。看看拆零药品管理制度,你就明白销售拆零药品有多么自找麻烦了。(1)拆零药品是指所销售药品最小单元的包装上,不能明确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服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的药品。
(2)拆零销售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由地市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发给岗位合格证书,且身体健康。
(3)营业场所应设立专门的拆零柜台或货架,并配备必备的拆零工具,如药匙、瓷盘、拆零药袋等,并保持拆零用工具清洁卫生。
(4)拆零后的药品,应相对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不能与其他药品混放,并保留原包装及标签。
(5)拆零前,应检查拆零药品的包装及外观质量,凡发现质量可疑及外观性状不合格的药品,不得拆零销售。
(6)药品拆零销售时,应在符合卫生条件的拆零场所进行操作,将药品放入专用的拆零药品包装袋中,写明药品名称、规格、服法、用量、有效期及药店名称,核对无误后,方可交给顾客。
(7)拆零药品不得陈列在开架陈列柜台中。
(8)拆零后的药品不能保持原包装的,必须放入拆零药袋,写明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
(9)应做好拆零药品销售记录,内容包括:药品通用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拆零数量、拆零销售起止期、操作人等。
药品应按规定的储存要求专库分类存放储存中应遵循哪些原则?
(一)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开存放,易串味的药品与一般药品应分开存放。 (二)药品应根据其温湿度要求,按照规定的储存条件存放。
(五)危险品不应陈列。如因需要必须陈列时,只能陈列代用品或空包装。危险品的储存 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和存放。
(六)拆零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并保留原包装的标签。
(七)中药饮片装斗前应做质量复核,不得错斗、串斗,防止混药。饮片斗前应写正名正字。
药品浪费?
首先,已经销售过的药品是绝对不能进行回收的,这是和国家对药品的特殊性的强制规定。因为药品有不同的存储要求,有湿度和温度以及遮光避光的要求。
在以前药店销售药品时,是可以进行拆零销售的,就是需要多少粒就销售多少粒,一般就是三天的用量。但是随着连锁化的推进,拆零药品的不好监管,很多连锁药店就不再进行拆零销售,即使有,也只针对肠虫清此类药物。而且拆零药品的质量管理也是很严格的,需要做很多的资料。在药品养护方面也是重点养护的品类。所以连锁药店基本不再进行药品拆零销售,整盒出售可以为企业减少很多的麻烦,同时也能促进客单价的提高。一为利益,二为规避风险,因此现在很少有药店进行拆零销售药品。
医院开药,有少量的拆零药品,但基本还是以盒装为主。
但也有例外,其实有些单体药店还是在拆零销售,但很少,因为现在药品零售行业国家政策扶持的是大的连锁,鼓励连锁并购单体药店,鼓励大连锁并购小连锁,未来估计形成几大连锁垄断药品零售市场的情况会越来越近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医药拆零药品管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医药拆零药品管理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