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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连锁供货合作协议,医药连锁供货合作协议书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医药连锁供货合作协议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医药连锁供货合作协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非营利性医院的药品必需跟医药公司进货还是可以直接跟厂家购买?
  2. 药品经营企业首购药品必须向供货单位索要哪些资质证明?
  3. 商销药品什么意思?

非营利性医院药品必需跟医药公司进货还是可以直接跟厂家购买

医疗机构可以直接向厂家购买该厂生产的药品,前提是必须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且相关的证件复印资料必须齐全。

也就是说按与医药公司签订供货协议时做的那套资料一样。GSP并没有明文规定禁止医院直接向厂家进货,GSP的原则精神是保证药品流通各环节的药品质量

药品经营企业首购药品必须向供货单位索要哪些资质证明?

最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六十二条 对首营企业的审核应当查验加盖其公章原印章的以下资料,确认真实、有效:  (一)《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的证件复印件,及上一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情况;  (三)《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或者《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  (四)相关印章、随货同行单(票)样式;  (五)***户名、***银行及账号。第六十三条 采购首营品种应当审核药品的合法性,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药品生产或者进口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并予以审核,审核无误的方可***购。 第六十四条 企业应当核实、留存供货单位销售人员以下资料:  (一)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销售人员***复印件;  (二)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签名的授权书,授权书应当载明被授权人姓名、***号码,以及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  (三)供货单位及供货品种相关资料。 第六十五条 企业与供货单位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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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销药品什么意思?

是指医药经营企业根据自身经营范围目标,通过一定的渠道途径,将医药产品从生产企业流通到用户的经济活动。医药商品销售是联系生产与社会需要的纽带;是增加企业收入,提高企业社会经济效益的直接手段;是开发医药产品,开拓国内外市场的重要途径;是加速资金周转,实现企业再生产过程的必要条件;是促进以需定产、以销定购及提高企业竞争能力的重要措施。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医药连锁供货合作协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医药连锁供货合作协议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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