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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协会发的健康管理,医药协会发的健康管理师证有用吗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医药协会发的健康管理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医药协会发的健康管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健康管理咨询类公司可以做医药零售吗,需要什么条件?
  2. 药品管理法第100条全文?
  3. 药品管理法第十八条?
  4. 健康管理是什么学位?

健康管理咨询公司可以做医药零售吗,需要什么条件

健康管理咨询类公司可以做医药零售吗?需要什么条件?健康管理咨询类公司可以做医药零售,前提是必须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然后到工商增加经营范围,再通过GSP认证验收就可以合法的做医药零售了。

如果一家健康管理咨询类公司要做医药零售所要满足的条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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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有固定经营场所不用多解释,字面意思就能看明白,做医药零售一般都是药房,健康管理咨询类公司增项经营医药零售也等同于一家药房的要求,不同地区对医药零售企业经营场所的面积、距离等会有不同要求。

执业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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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零售企业配备执业药师这个是硬性规定,全国都一样,如果中药西药都卖,得分别配备中药和西药的执业药师。

符合要求的硬件设施

健康管理咨询类公司增项经营医药零售也得配备冷柜、干湿度计、空调、电脑、打印机等硬件设施,其中空调、冷柜和干湿度计等是GSP认证要求必须配备的,主要作用嘛就是监控温度湿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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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管理法第100条全文?

药品管理法第100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监督管理的需要,可以对药品质量进行抽查检验。抽查检验应当按照规定抽样,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抽样应当购买样品。所需费用按照国务院规定列支。

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其有关材料,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查封、扣押,并在七日内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药品需要检验的,应当自检验报告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第100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按照需要,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提供有关药品的有关材料和信息,并有权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药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应当如实提供,不得拒绝或者提供虚***的有关材料和信息。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配合做好药品的检验、监测、抽样等工作。配合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要求提供有关材料和信息,协助做好工作。

对于提供虚***有关材料和信息,拒绝提供有关材料和信息,以及拒绝、妨碍检验、监测、抽样工作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权责令其改正,处以罚款,并可以公告其违法行为。对提供虚***有关材料和信息、拒绝提供有关材料和信息、拒绝、妨碍检验、监测、抽样工作,给国家造成损失或者企业关停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对于监督检查人员履行职务,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和配合。

药品管理法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药品经营企业购销药品,必须有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购销记录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销)货单位、购(销)货数量、购销价格、购(销)货日期及***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一、药品经营企业建立药品购销记录,是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药品是关系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特殊商品,对其购销活动须有特殊的管理措施,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是其中之一。实行这一措施,有利于加强药品购销人员的责任心;有利于加强对药品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有利于为处理药品质量查询投诉提供依据;有利于在一旦发生药品事故时及时***取处理措施;也有利于分清和妥善处理药品购销中的事故责任;最终有利于保证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二、依照本条规定,药品购销记录必须载明的事项包括:(1)购、销药品的通用名称。药品通用名称应按列入国家药品标准的名称记载,不能只记药品的商品名称;(2)药品剂型、规格、生产批号、有效期;(3)药品的生产厂商;(4)药品的购、销货数量、购销价格;(5)购、销日期;(6)***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应当记录的其他内容。

按照***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药品购销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药品零售企业的购销记录保存不得少于二年。

三、药品购销记录的内容必须做到真实、完整,如实反映药品经营企业购销药品的情况,不得作虚***记载。

药品管理第十八条: 开展药物临床研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与研究项目相适应的人员、场地、设备、仪器和管理制度,保证有关[_a***_]、资料和样品的真实性。

为了加强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和合法权益,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全文【最新修订版】。

健康管理是什么学位?

1、具有医药卫生专业专科以上学历证书,经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具有非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医药卫生中等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医药协会发的健康管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医药协会发的健康管理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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