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医药连锁门店处罚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医药连锁门店处罚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连锁药店外购药品如何处罚?
1.
一般是没收药物,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或者是行政处罚,具体视你所进货的数额,以及种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药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零售连锁药店不遵循六统一如何处罚?
“六统一”是指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质量管理、统一服务标准、统一电脑系统管理、统一标识。零售连锁药店不遵循“六统一”可能会导致各门店管理情况参差不齐,影响患者的购药体验,也可能对患者的健康造成潜在风险。
因此,监管部门会对零售连锁药店的“六统一”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整顿,对不符合要求的门店进行处罚,以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
药店经营超范围是如何处罚的?
1、责令停止经营超范围药品,没收超范围经营的生物制品;
2、没收违法所得;
3、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二、超范围经营的违法企业依法处罚,限期停业整治,整改不到位的将撤销其GSP认证证书或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医药连锁门店处罚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医药连锁门店处罚条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