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医药辖区管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医药辖区管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做好对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以下简称传统中药制剂)的备案管理工作,规范传统中药制剂的备案,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关于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黑龙江省辖区内申请医疗机构传统中药制剂的配制备案、信息变更和监督管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药监局)负责全省医疗机构传统中药制剂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 各地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医疗机构传统中药制剂的使用的监督检查。
针对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国家卫生计生委已经制定了相关办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中药制剂进货:医疗机构要从正规的中药生产企业进货,要求进货品种、数量、质量等都符合规定。
2. 中药制剂储存:医疗机构要建立专门的中药制剂储存室,储存环境符合要求,防潮、通风、温度和湿度等要得到控制。
3. 中药制剂标识:每个中药制剂要具有中文标签,标识中要明确药品名称、批号、生产企业、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4. 中药制剂计量: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规定的计量程序和计量设备进行中药制剂计量,确保用药准确。
1. 是必要的。
2. 因为中药制剂是一种特殊的药品,需要特别的管理和监管。
规定了中药制剂的生产、储存、配制、使用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保证了中药制剂的质量和安全性。
3. 包括了中药制剂的生产许可、生产质量管理、生产设施和设备、生产人员、原材料和辅料、中药制剂的储存和配制、中药制剂的使用等方面的规定。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中药制剂管理制度,加强对中药制剂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确保中药制剂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医疗机构麻醉和***管理条例?
国家对***品和***实行定点生产、定点经营制度。对***品药用原植物的种植和***品、***的生产实行总量控制。《条例》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医疗、国家储备和企业生产所需原料的需求总量,确定定点生产企业的数量、布局以及***品、第一类***定点批发企业的布局,并根据年度需求总量予以调整、公布。
《条例》同时明确,对***品和***实行***定价,在制定出厂价格和批发价格的基础上,逐步实行全国统一零售价格。
《条例》严格限定***品和***的销售渠道。在严格规范购销渠道的基础上,减少***品和第一类***的流通层次,区域性批发企业除从全国性批发企业购进***品和第一类***外,经批准还可以从定点生产企业直接购进;因地理位置特殊,区域性批发企业经批准可以向本省以外的医疗机构销售***品和第一类***。
《条例》规定,取得购用印鉴卡的医疗机构中只有经考核合格、取得专门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才能开具***品和第一类***处方;[_a***_]医师应当使用专用处方开具***品和***。***品处方保存3年,第一类***处方保存2年。
《条例》强调,***品和第一类***必须有运输、邮寄证明方可运输、邮寄。应优先通过铁路并使用集装箱或者铁路行李车运输,通过公路或者水路运输的,应当由专人负责押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