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医药批发企业管理细则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医药批发企业管理细则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国家药品经营管理规范?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于2000年4月30日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令第20号公布,2012年11月6日卫生部部务会议第1次修订,2015年5月1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第2次修订,根据2016年6月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通过、2016年7月1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公布的《关于修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决定》修正。
该《规范》分总则、药品批发的质量管理、药品零售的质量管理、附则4章184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卫生部2013年6月1日施行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90号)予以废止。
药品批发保管原则?
1.药柜应放在通风干燥处,要有足够的照明,但避免阳光直射,并保持整洁。
2.药品应分类放置,所有药品标签清晰,标明药品剂量和浓度,并实行分类保管,专人负责定期检查药品质量。
3.麻醉药品、***、毒***品应加锁保管,实行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处方。
4.根据药物的不同胜质,***取相应的保管方法,以避免药物变质,如生物制剂应冷藏保管,遇光易变质的药物应避光,易挥发、风化的药物应密封保管。
5.对使用有期限的药物,应视有效期先后,有计划地按顺序使用,以免因药物过期造成浪费。
6.各类中药应放在阴凉干燥处,芳香***物应置于密盖的器皿中保存。
开办药品批发企业的条件有哪些?
必备条件: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与所经营的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具有保证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