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医药连锁变更流程及手续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医药连锁变更流程及手续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门特买药如何变更指定药店?
要变更门特指定药店,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通常,您可能需要填写一份表格或提交一份书面请求。确保提供准确的信息,包括新的指定药店的名称和地址。
最后,跟进您的请求,确认变更已经生效。记住,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并遵循他们的指示是成功变更指定药店的关键。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特殊疾病门诊集中认定病种认定有关事宜的通知》(洛社险[2018]24号)文件规定,2018年6月份以后集中认定的病种不能到指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取药,在此以前集中认定的病种可以变更到定点零售药店。非集中认定的特殊疾病病种不能变更到指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取药。
怎样变更慢性病已签约的零售药店?
愿意承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的零售药店,可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即可:(一)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副本及复印件;(二)通过GSP认证的证明材料; (三)药师注册证或资格证及其与零售药店的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四)相应的医疗保险管理制度和药品经营品种清单;(五)零售药店医疗保险管理人员、药店职工及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六)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书的格式跟普通申请书的格式一致。
关于药品生产许可证登记事项变更需要准备哪些?
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分为许可事项变更和登记事项变更。 许可事项变更是指企业负责人、生产范围、生产地址的变更。 登记事项变更是指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所列事项的变更。第十六条 药品生产企业变更《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应当在原许可事项发生变更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许可事项。 原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企业变更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变更的决定。不予变更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变更生产范围或者生产地址的,药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提交涉及变更内容的有关材料,并报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决定。 药品生产企业依法办理《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变更手续后,应当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注册登记的变更手续。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医药连锁变更流程及手续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医药连锁变更流程及手续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