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国外医药代表的规范管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国外医药代表的规范管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既然知道医药代表多数以给医生回扣为生,为什么不取消这一职业?
药品和医疗器械属性是商品,即然是商品就会有销售,商品种类多没有销售员怎么推广出去,同一类药品也有很多种药效都差不多用哪个厂家的都需要药代去沟通,存在即有道理,即便进医保目录的药品也一样。
当然因为医药代表能够销售出更多的药物,给公司带来更多的利润,公司怎么会取消这一个职业呢?
对于***来说,直接禁止从事这一职业,这是属于过分干涉市场经济,也不是什么很妥当的事情。
我觉得解决医生吃回扣这件事情,可以收回医院的自主购药权,由医院列出需要的清单,***代为采购,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挖出***滋生的土壤。
我做过医生,也做过医药代表,现在国家的正式职业门类中,就有医药代表。客观的说,我认为大多数医药代表确实应该取缔,或者自然消亡,他们完全不符合国家专业门类中对医药代表工作内容的描述。规范的医药代表是以学术交流为主的,但大量的药物都是仿制品,自己研发的很少,更不会去做临床研究,勉强拿出的产品资料,都是抄袭原研产品,拿原研药的数据冒充自己的,这样情况下怎么可能去做学术交流?大批的仿制品怎么竞争?不用我说了吧?
医疗问题是一个世界性难题,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有办法解决。美国也在探索中输的一塌糊涂。有限的钱和无限的命怎么去计算衡量?因为钱永远不够,目前就是一个百姓不满意,医生不满意,***不满意的状态。医疗一直在改革,但最后都没有让所有人满意。所以不要苛责任何人,因为我们活在了这个社会,希望以后会好的。
这是市场化的结果。药厂市场化以后,当然需要有人去销售药品、去跑市场,这就是医药代表。
多个药厂之间必然存在竞争,药厂要么靠医药研究,要么靠销售推广。国内药厂,有几个会花几年、花大价钱去研究呢,所以只有靠销售。销售过程中的优势有没有,只有通过利益来完成销售了,这当然就有了回扣。
医药代表干的活,与卖衣服、卖其他产品的销售人员是一样的活,也是靠回扣、提成的。
药品管理法是谁制定的?
药品管理法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投票通过的,一般国家法都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并征求各阶级代表意见,经过专家讨论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才能具有法律效力,地方人民***只能制定地方各项规定和条例,是地方性法规。
sc管理是什么意思啊?
sc代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四章 许可证管理 第二十九条规定: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由SC(“生产”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和14位***数字组成。
GSP代表什么?
GSP:是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oodSupplyPracticeforPharma-ceuticalProducts,GSP),我国现行的GSP是2000年6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GSP是“Good supplg practice(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英文翻译的缩写,它是一个国际通用概念,也是国家对药品经营企业一种法定的监督管理形式。药品经营企业应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GSP要求,并通过认证取得认证证书。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国外医药代表的规范管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国外医药代表的规范管理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