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dig付费什么时候实行?
6月7日,国新办召开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华波介绍,自2019年起,国家医保局在全国30个城市开展与疾病诊断有关的分组付费国家试点,即DRG付费试点。现在全国30个试点城市已全部进入模拟运行,有的已开始收费运行。今年,所有试点城市都将全面实行付费制。
自去年起,国家71个城市开始实施地区点数法总预算和按病种付费试点,即DIP付费试点,这将改变以往由特定医疗机构确定总指标的工作方式,由地区医疗基金按病种付费,实行总控制。现已完成71个DIP试点城市的预分组工作,并将于今年内付诸实施。根据全国试点的情况,部分省份还选择了工作积极性较高、基础条件较好的城市进行试点,经初步摸底,已有100多个省份完成试点。迄今为止,DRG、DIP在全国已超过200个试点。
国家医保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了《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评价指标与监测指标》,并开展监测评价工作,指导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推动优质医疗***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下移,以更好地发挥医疗保障作用,更好地为广大参保人员服务。
黄华波说,“下一步,我们将坚定不移地贯彻党中央、***院的决策部署,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群众办实事,不折不扣地履行医疗保障职责,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和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2021年医保药物谈判流程?
自国家医疗保障局成立以来,已连续4年开展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累计将507个药品新增进入全国医保支付范围,同时将一批“神药”“僵尸药”调出目录,引领药品使用端发生深刻变化。价格的变化是每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谈判中大家关心的内容之一,谈判桌上小小信封里,影响着一个药品能不能进入医保目录。那么医保局的底价,到底需要考虑哪些方面的因素呢?
每年国家医保目录药品谈判工作,都要经过长达半年的准备。药品价值评价、企业申报、专家评审,再由国家医保局从全国专家库抽取药物经济学专家,对谈判药品谈判底价进行专项测算。在现场,信封中的底价,就是谈判组参考的红线,谈判成交价格必须在底价之下。
国家医保局谈判代表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王艳君:不是说我想花多少钱就花多少钱,我们做社会医疗保险的,也是讲成本的。所以这个钱是国家的钱,老百姓的钱,医保的管理方就是这种责任,需要把它用在该用的点上。
随着医保目录的动态调整,越来越多临床需要的药品纳入医保目录,满足临床用药的需求,医保目录内药品金额、用量占比不断上升,目录动态调整初见成效。
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 黄华波:我们在测算的前后,都和企业有一个沟通,把我们医保测算的一些想法、一些依据也告诉企业,这样的话更有利于企业形成比较好的价格预期,这样谈判的成功率就更高一些。今年企业普遍要反映这些,就是我们医保拥有充分的沟通,谈判的成功率普遍进度都比较高。
通过引导药品适度竞争、以量换价等措施,纳入目录内药品价格下降,性价比更高。节省的资金为其他更多药物腾出基金空间,成功实现药品保障升级换代。同时,进入报销目录后,明确的市场预期,也给企业创新带来了更大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