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医药连锁门店的法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医药连锁门店的法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药店法人职责是什么?
药店法人职责
1、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确保企业依法经营,保证消费者用药的安全、有效、及时、方便。
2. 坚持“质量第一”的观念,组织本企业员工学习法律法规,执行药店的质量管理制度,加强质量管理工作,对药店的质量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3. 组织、监促相关人员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签发质量管理制度。
4. 督促质量管理工作的落实,保证质量管理人员有效行使职权。
5. 主持质量管理制度的检查与考核工作,督促、检查各岗位履行质量职责,监督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执行。
6. 对药店的药品质量全面负责,严格把好药品质量关,保证药店销售质量合格的药品,绝不销售***冒伪劣药品及质量不合格药品,有效行使质量否决权。
7. 执行药店规范化管理,抓好药店的服务质量管理,负责处理顾的服务投诉。
8. 负责药店的环境卫生管理,为顾客提供优美舒适、清洁卫生的购物环境。
9.对药店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对因人为引起药品质量损失按药店有关规定处理.
药店的负责人是否就是法人?
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法人是在法律上人格化了的、依法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