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医药项目管理的工作规划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医药项目管理的工作规划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医药管理专业职业规划?
最好别回答你未来计划:自己作老板、在贵公司先适应下、我前一个公司裁员暂时没工作先到贵公司、其实医药代表不太合我性格之类的。
会被认为职业稳定性不高。应该回答:这个职位符合我的人生定位、我一直期望能有这份调整性的工作,认为这个位置会给我职业发展带来机会。
药学专业的就业方向十分广阔,与药品相关的各个领域(主要包括药品研究开发部门、生产部门、管理部门、营销及使用部门)都需要药学专业的毕业生。
具体而言有医院、科研院所、药厂、医药药学专业的就业方向十分广阔,与药品相关的各个领域(主要包括药品研究开发部门、生产部门、管理部门、营销及使用部门)都需要药学专业的毕业生。具体而言有医院、科研院所、药厂、医药公司、国家药品管理机关等单位。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国家药品检验机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设置药品检验机构。地方药品检验机构的设置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 ***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需要,确定符合药品检验条件的检验机构承担药品检验工作。第二章 药品生产企业管理 第三条 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药品生产许可证》: (一)申办人应当向拟办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家发布的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 (二)申办人完成拟办企业筹建后,应当向原审批部门申请验收。原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药品管理法》第八条规定的开办条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发给《药品生产许可证》。申办人凭《药品生产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注册。 第四条 药品生产企业变更《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应当在许可事项发生变更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登记;未经批准,不得变更许可事项。原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申请人凭变更后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医药项目管理的工作规划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医药项目管理的工作规划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