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医药销售连锁企业设立分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医药销售连锁企业设立分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药品门店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2.药品经营类别: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从事药品零售审批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先核定经营类别,并在经营范围中予以明确。
3.经营范围:
①麻醉药品、***(一类和二类)、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医疗用毒***品、生物制品;药品类体外诊断试剂、化学药、中药饮片、中成药。
②***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医疗用毒***品等经营范围的核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药品门店的经营范围,必须依法有权限、和限制、禁止类销售药品的类别。可分:Ⅰ级药店、Ⅱ级药店、Ⅲ级药店,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审批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而零售(连锁)的药品经营总部,须取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发给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下属各门店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报、批准后,取得相对应药品经营范围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对企业销售药品时有哪些规定?
一、药品零售总店及其各连锁门店,未分别取得《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
二、除国家批准设立的中药材专业市场外,已开办的各种形式的药品集贸市场。
三、中药材专业市场销售中药材以外的药品和中药饮片以及国家禁止在中药材专业市场销售的中药材。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医药销售连锁企业设立分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医药销售连锁企业设立分店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