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得医药网

医药管理局确有专长,医药管理局确有专长怎么办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医药管理局确有专长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医药管理局确有专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确有专长考助理要什么手续?
  2. 开药房需要的7大证件?
  3. 师承是怎么考试的?

确有专长考助理什么手续?

1.有效***明;

2.医药管理局颁布发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医药管理局确有专长,医药管理局确有专长怎么办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3.《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或备案证;

4.《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承诺书》。

药房需要的7大证件?

开药房需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GSP认证如果所经营的药店内包含保健食品,还需要向药监申请《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

医药管理局确有专长,医药管理局确有专长怎么办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根据开具处方情况培训考核分为两大类

情况一: 只需开具中成药处方,不需开具中药饮片处方的非中医类别医师

这类医师仅需参加理论培训,满足如下条件即可开具中成药处方:

医药管理局确有专长,医药管理局确有专长怎么办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① 相关人员参加市卫生健康委认可的、不少于1年的中医药专业知识系统培训或线上理论培训并考核合格;

② 遵守《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相关药事管理规定,遵照中医临床辨证施治原则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走“简易培训考核程序”:

①在本轮医师定期考核周期内考核合格,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初级职称并有6年以上执业经历且本考核周期内合格,无不良行为记录

②参加成人高等中医药专业教育、中医药研究生课程班、中医药知识“脱产”学习等一年以上培训,结业考核合格。

③参加中医药“百千万”人才工程“万名基层中医药实用型人才”培训并考核合格。

④参加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的“中西医结合”人才培训项目并考核合格。

师承是怎么考试的?

中域教育做出解答:

一、师承流程

师承主要是跟着具有中医类别中医或者民族医专业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学习医术,并且该指导老师还需要从事中医或者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或者具有中医或者民族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且指导人员不超过2人才行。

一般是需要跟师学习满3年,并且跟师学习时还需要经过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学习期限满了之后,就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二、师承考试难度

中医师承考试主要是分为综合笔试和实际技能考试,考试涉及的中医各个方面的知识和内容包括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知识、中医外科学知识、中医妇科学知识、中医儿科学知识以及针灸学知识等各方面的知识,涉及的内容还是比较多的,所以考试有一定的难度,复习时需要多花点精力,同时也可以借助上学吧中医师承及确有专长APP等一些学习工具去***复习,提高一下复习效率。

了解中医师承请查看主页简介联系老师。

师承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又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对于门外汉来说,个人操作报名学习师承是很困难的,因为其中有些事情一个人做不来。从报名师承到正个医师进阶的路线,小编都整理了一下,具体过程如下:

1)、拜师。

学员需要先找老师,行医15年以上,副高级别具备带徒学习资质老中医

2)、公证。

携带好个人,及老师的有效证件,到公证处公证[_a***_]与老师的师徒关系,公证之后的学习时间才有效。

3)、3年的跟师学习中医技术。

但与古代拜师学艺不同,不是全日制跟师学习,跟师学习期间不影响自己的日常工作,在上课时间准时学习即可。

4)、出师考试。

三年跟师学习考试,报名参加中医师承出师考试。考试通过,就证明自己学习阶段学习知识合格,完成初级学习阶段,可以深入深造。

5)、助理医师资格证

。师承出师考试之后,还不能开诊所,更不能到医院工作。出师考试之后实习一年时间,即可参加助理医师考试,通过考试之后,可获得开诊所许可。

6)、执业医师考试

如果想去大医院行医,需要考取执业医师资格才可以。获得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之后,需要工作满5年才可报考。

7)、领证和注册

执业资格考试结束,拿到成绩证书之后,还要注册,找到相关工作部门,将自己的证书注册之后,就成为合法有效力的证书,不仅可以开诊所,还可以到三甲医院行医。

8)、评职称

所谓职称,可以看作是对行医多年医师,技术和资格的一个认证和认可。评高级、副高级职称之后,你也可能获得带徒学习师承的资格。但这需要数十年的工作和积累。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医药管理局确有专长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医药管理局确有专长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sanbaiqi.com/post/57689.html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