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医药储运管理制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医药储运管理制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药品经营企业管理制度包括哪些内容?药品经营?
新版GSP第三十六条规定,质量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质量管理体系内审的规定; (二)质量否决权的规定; (三)质量管理文件的管理; (四)质量信息的管理; (五)供货单位、购货单位、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及购货单位采购人员等资格审核的规定; (六)药品***购、收货、验收、储存、养护、销售、出库、运输的管理; (七)特殊管理的药品的规定; (八)药品有效期的管理; (九)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的管理; (十)药品退货的管理; (十一)药品召回的管理; (十二)质量查询的管理; (十三)质量事故、质量投诉的管理; (十四)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规定; (十五)环境卫生、人员健康的规定; (十六)质量方面的教育、培训及考核的规定; (十七)设施设备保管和维护的管理; (十八)设施设备验证和校准的管理; (十九)记录和凭证的管理; (二十)计算机系统的管理; (二十一)执行药品电子监管的规定; (二十二)其他应当规定的内容。 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应当建立药品***购、验收、养护、销售、出库复核、销后退回和购进退出、运输、储运温湿度监测、不合格药品处理等相关记录,做到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和可追溯。
储运部门有哪些职责?
储运部职责
二、加强仓储管理,保持库容整洁、货物摆放合理,做到账、卡、物三一致。 三、根据发货***合理组织发货,保证交付产品的交付质量。 四、负责包装箱的需求***编制及***购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退库产品的接收、管理工作,配合顾客服务部做好超期库存产品的返检工作。 六、负责成品库的安全保卫工作,严防产品受损被盗。
现在物流已经很健全了,药品代理商不能取消吗?
现在药品是两票制药厂一张发票,药品流通企业(类似药品的物流储运公司)一张***,然后进医院。也就是说,理论上很多代理商压根不是合法的存在。当然也可以说他们不是卖药的,只是提供药品的推广服务。至于说可不可以取消,自己理解吧,一下子很难说清楚
目前是不可能的。
现在的物流虽然便捷但对于药品这种及时性很高,品种多,[_a***_]单位繁杂的东西来说,远远不重要。
***设取消了物流,药店和医院将要面对十万+的生产企业,数十万+的药品,筛选疗效,价格,效期,售后合适的。
同时,药品的储存有响应的要求,患者得到药品的时间和数量有不确定性。
生产企业无法预计生产数量,销售公司也无法预计所需。
这几点和“***经济”为什么失败有点类似。
换句话说,等于是无形之中增加了企业的成本,把由一家医药公司完成的筛选,跟踪的任务一下子交了数家甚至是数十家的销售公司。
这也为什么国家强调“两票制”的原因,生产公司到医药公司开一个票,医药公司到销售公司一个票的。
部分销量大的医院或者药房可以直接从厂家购进,批发商存在的意义就在于拆零分销,化零为整进行配送,物流仅仅能解决配送问题,仓储,***购,订单处理,回款这些问题物流快递公司解决不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医药储运管理制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医药储运管理制度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