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医药费报销管理的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医药费报销管理的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职工医保怎么报销最新规定?
报销最新规定如下:
如果是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2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
参保职工在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其待遇支付不设起付线;在其他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起付线标准由原来的40元降低为每次30元。一档普通门诊费用报销限额由原来的60元提高到80元;二档缴费的仍为200元。
医保报销比例最新规定?
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
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2023年新医保报销政策是什么?
从山西传来最新消息,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报销年度封顶线定了,从2023年1月1日开始实施。
在职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报销年度封顶线为1800元,报销比例最高为60%、最低为50%。
退休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报销年度封顶线为2000元,报销比例最高为65%、最低为55%。
门诊统筹起付标准分别为30元/次、50元/次、80元/次
(一)提高门诊统筹待遇。2022年在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的普通门诊医疗费,一年内报销封顶线第一档为25元/人·年、第二档为45元/人·年。2023年调整为“参保居民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的普通门诊医疗费,一年内报销封顶线为150元/人·年,报销比例为60%,实行联网直接结算。”也就是说城乡居民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看病门诊费用可通过刷卡直接报销。举例:城乡居民在定点医院门诊就诊一般疾病(特殊疾病患者除外),门诊费用可按照60%报销,一年内报销封顶线为150元/人·年。
(二)支付限额。2022年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第一档20万元、第二档25万元,2023年调整为“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为25万元”。
(三)住院报销。统一将报销比例设定为原第二档缴费标准的报销比例,州内***医疗机构再提高5个百分点。如:在九寨沟县人民医院(二级)、中藏医院(二级))住院起付线为300元,报销比例为合规费用的80%;在州外***医院住院(四川省人民医院、华西医院等)住院起付线为900元,报销比例为合规费用的55%。
类别内容一级及以下二级***
州内州外州内州外州内州外
起付线(元)50150300400600900
报销比例(%)856580657055
(四)调整转诊转院等报销比例政策。同级别医疗机构转院治疗的,按第二次住院计算起付线调整为“对年内多次住院的起付线逐次降低100元,最低不低于50元。同级别医疗机构转院治疗的,连续计算起付线。”
(五)就医备案及住院报销。取消了“未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和州外就医未申报备案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在相应医疗机构对应的支付比例基础上降低20个百分点报销”规定。
(六)完善门诊特殊疾病病种和提高待遇。一是将肺结核、耐多药肺结核、重度骨质疏松症3个病种归入慢性疾病类,将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肌无力、肝豆状核变性、普拉德-威利综合征和原发性生长激素缺乏症5个病种归入重特大疾病类管理范围。二是同步提高医疗待遇。对申请两个以上慢性疾病病种的年度报销限额从3000元提高到4000元,重特大疾病的报销比例从70%提高到80%。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医药费报销管理的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医药费报销管理的规定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