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医药代表***管理制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医药代表***管理制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从事药品经营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什么资格?
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第十九条 企业负责人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经过基本的药学专业知识培训,熟悉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本规范。
第二十条 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执业药师资格和3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在质量管理工作中具备正确判断和保障实施的能力。第一百二十五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第二十三条 从事质量管理、验收工作的人员应当在职在岗,不得***其他业务工作。第二十四条 从事采购工作的人员应当具有药学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从事销售、储存等工作的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医院在职人员可以利用职务方便销售产品吗?
谢谢悟空的邀请
医院在职人员,最多的无非医生和护士。在医院,销售的最多的无非是药品。
医生给看病,一般有医德的医生都是正常开药;但不排除会有那么一些医生在不影响你身体健康的情况下,确实会多给病人开多余药、开贵药的情况出现...所以会有一些药代没事跑跑医院,跑跑医生,推销自己的药品,然后让医生多开他们销售的那些药品,这样形成一个互利互惠的合作关系...所以,现在大家都是尽量托关系找认识的医生或者德行好、名声好的医生看病做手术,无非也是保障自己的切身利益和生命健康。
在此呼吁,作为救死扶伤的医生们和白衣天使们,面对病痛的人们,要多一份责任心和慈悲心,这样你们也是在行善积德;而作为病人们,也要对医生的付出有一份感恩之心,对待医生要更多一份信任之心。双方共同把社会上紧张的医患关系缓解,这样,有一天你的亲人生病了,才能得到一份更妥善的保护和治疗。
最后想说,其实每个行业都有每个行业的规则,每个行业都有每个行业的赚钱套路...习惯就好,只要不违反大规则、社会治安法律,没有伤害到他人的利益,不昧良心伤天害理。平常心看待就好。毕竟大家都是为了多赚钱,都是为了养家糊口。
额,说了一堆,发现跑题了...卖面膜化妆品谁都可以啊,更何况你是皮肤科医师,大家更信赖你,只要是确实效果好的面膜,经你推销肯定卖的不错啊,何乐不为呢[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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