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医药销售基础管理人财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医药销售基础管理人财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在药品购销中收受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会承担什么法律这责任?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一条:“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等有关人员收受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处分、没收违法所得;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执业医师,由卫生行政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
执照上有食品经营可以销保健品吗?
要看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的经营项目范围,如果包含保健食品,就可以销售,如果不包括,就请进行变更许可证,增加保健食品后再进行销售,否则属于无证经营,是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在药品购销中给予、收受回扣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代理人给予使用其药品的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购人员、医师、药师等有关人员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
执照上有食品经营是不可以销保健品的。
对于商户想要开展保健品的销售,前提是商户必须要有食品卫生许可证或者是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才可以,而且营业执照和许可证的上是包括保健品销售的范围。
保健食品的生产商也必须要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与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的证明,且保健品属于供应商的生产范围之内。
医药商业贿赂指的是什么?
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中第二条规定: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
医药商业贿赂的主要形式有:
第一,医疗机构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
第二,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
第三,医疗机构接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 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私设小金库、用于少数人私分的行为;
第四,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购、招标等活动中, 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给予的各种名义的财物的行为;
第五,卫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在医药购销和工程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医药销售基础管理人财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医药销售基础管理人财物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