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医药管理重大事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医药管理重大***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药品不良反应发展史上标志***?
2018年,当电影《我不是药神》还在刷屏之时,一则通告拉开了长春长生问题疫苗案的序幕。7月15日,国家药监局***发文称,现已查明,长春长生公司编造生产记录和产品检验记录,随意变更工艺参数和设备。国家药监局已责令企业停止生产,收回药品GMP证书,召回尚未使用的狂犬病疫苗。
药品不良***分级哪五级?
药品不良***是指药物使用过程中的现象、从产生的成因出发,可对药品不良***进行分级。药品不良***分级包括药品标准缺陷、药品质量问题、药品不良反应、用药失误、药品滥用五级。从涉及的部门和人群看,药品不良***涉及到监管者、生产和研究者、流通商、药师、医户、患者和消费者。
药物副作用导致病人死亡,院方是否有责任?
院方有责任
是药三分毒,凡是药都有副作用。
所说副作用,药品说明书或外包装上注明:不良反应。
比如我老伴常服用的“替米沙坦片”盒上写的不良反应是:
安慰剂对照的高血压治疗临床研究表明替米沙坦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为41.4%,安慰剂为43.9%,二者类似。这些不良反应是非剂量依赖性,与患者性别,年龄和种族无关(详见说明书)
我国有《药品管理法》,从药品的研制和注册,建立药品质量保证体系,药品生产许可证。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保证药品质量,用药原则:安全有效,临床诊疗指南和药品说明书等合理用药,对医师处方,用药医嘱等适应性进行审核。
国家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医疗机构应主动收集药品不良反应,详细记录,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
药品的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
可以说,任何药物都有副作用,既然你患病用药,肯定需要承担一定的毒副作用的风险。医生治疗选择药物,也是尽量要对症选择最合适(治疗作用最好,风险最低)的。但出现副作用肯定是难免的,但一般不会致死!如果在(住院)正确使用过程中出现了比较严重的副作用,医生也及时***取了急救措施,到仍旧无效死亡的,我觉着医院无责。如果病人不是在医院用药,出现严重的副作用(包括没能急送医院救治或送医院后来不及救治)的,医院无责任。只有病人用药后(在医院)而医生不予***取急救措施的,医院需要承担相应部分责任,但这种情况基本不可能出现。所以说甩锅讹诈的想法最好有,这种想法不道德!
余认为,按照说明书使用,在一定的常规救治下出现事故,医院无责任。首先,各种制剂都是药企生产的,都有国字号批号,不是医院自制的,仅仅是照搬照用的部门与操作,医院的医生也是按照说明书使用,有何责任?再者,药企在生产制剂时,并未附带对抗药物副作用的解救药物,这是一种极不负责的做法,是极其丑恶嫁祸的行径,应该尽快纠正。如汽车自燃,责任是销售店和人,都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