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医药方面管理规定有哪些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医药方面管理规定有哪些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药品经营的管理法规有哪些?
第90号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已于2012年11月6日经卫生部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
部长 陈竺
2013年1月22日
涉及药品经营管理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极其特殊管理药品管理条例 等。
新药品管理法设置了几项管理制度?
对药品生产过程中的变更,按照其对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的风险和产生影响的程度,实行分类管理。
属于重大变更的,应当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其他变更应当按照***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备案或者报告给上级单位。
刑法关于药品管理的规定?
(二)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
(三)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取其他欺骗手段的;
是对罚金刑与行政处罚金额相差悬殊的考虑。新修订《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违法生产、进口、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以及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和生产设备...
2.
是将倍比罚金刑改为无限制罚金刑的规定,从经济上加大了对于生产、销售劣药罪处罚力度的操作空间,进一步提高了危害药品安全犯罪经济成本...
3.
刑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碍害药品管理罪】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处罚金:
(一)生产、销售***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
(二)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是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它以药品监督管理为中心内容,深入论述了药品评审与质量检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药品生产经营管理、药品使用与安全监督管理、医院药学标准化管理、药品稽查管理、药品集中招投标采购管理等问题,对医药卫生事业和发展具有科学的指导意义。
中国食品药品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统计工作,规范统计活动,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充分发挥统计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相关直属单位组织实施的统计活动。
第三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食品(含食品添加剂)、[_a***_]、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监督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实行统计监督。
第四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统计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统计工作的监督管理和组织协调。
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统计工作。
第五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机构,充实人员,保障工作经费,完善技术装备,确保统计机构和人员有效履行统计职责。
第六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统计信息化建设纳入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充分应用信息化技术开展统计工作,推进统计信息搜集、处理、传输、共享、存储技术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的现代化,提高统计工作质量和效率。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加强对统计信息化建设的指导和规范。
第七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统计报表填报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的规定如实填报,不得拒报、迟报、虚报、瞒报,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医药方面管理规定有哪些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医药方面管理规定有哪些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