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得医药网

医药机构双通道管理办法,医药机构双通道管理办法最新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医药机构双通道管理办法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医药机构双通道管理办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双通道药品和医保的区别?
  2. 医疗行风九项准则内容?
  3. 湖南省职工医保门诊报销实施细则?

双通道药品医保的区别?

“双通道”主要是指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谈判药品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的机制。

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这是医保能够报销的两个点,除此之外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中产生的医疗费用医保是不进行报销的。

医药机构双通道管理办法,医药机构双通道管理办法最新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医保部门通过此“双通道”保障患者能够买到已经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内的谈判药品。另外,很据医保统筹基金的承受能力、患者的用药需求等其他方面的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后,双通道药品会根据情况变化定期做出调整。

医疗行风九项准则内容

一、合法按劳取酬,不接受商业提成。依法依规按劳取酬。严禁利用执业之便开单提成;严禁以商业目的进行统方;除就诊医院所在医联体的其他医疗机构,以及被纳入医保“双通道”管理的定点零售药店外,严禁安排患者到其他指定地点购买医药耗材产品;严禁向患者推销商品服务并从中谋取私利;严禁接受互联网企业与开处方配药有关的费用。

二、严守诚信原则,不参与欺***保。依法依规合理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遵守医保协议管理,向医保患者告知提供的医药服务是否在医保规定的支付范围内。严禁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就医、购药、提供虚***证明材料、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等手段骗取、套取医疗保障基金。

医药机构双通道管理办法,医药机构双通道管理办法最新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三、依据规范行医,不实施过度诊疗。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在诊疗活动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医疗措施。严禁以单纯增加医疗机构收入或谋取私利为目的过度治疗和过度检查,给患者增加不必要的风险和费用负担。

四、遵守工作规程,不违规接受捐赠。依法依规接受捐赠。严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以个人名义,或者***借单位名义接受利益相关者的捐赠资助,并据此区别对待患者。

五、恪守保密准则,不泄露患者隐私。确保患者院内信息安全。严禁违规收集、使用、加工、传输、透露、买卖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产生的医疗信息。

医药机构双通道管理办法,医药机构双通道管理办法最新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六、服从诊疗需要,不牟利转介患者。客观公正合理地根据患者需要提供医学信息、运用医疗***。除因需要在医联体内正常转诊外,严禁以谋取个人利益为目的,经由网上或线下途径介绍、引导患者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

七、维护诊疗秩序,不破坏就医公平。坚持平等原则,共建公平就医环境。严禁利用号源、床源、紧缺药品耗材等医疗***或者检查、手术等诊疗安排收受好处、损公肥私。

八、共建和谐关系,不收受患方“红包”。恪守医德、严格自律。严禁索取或者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等活动安排。

九、恪守交往底线,不收受企业回扣。遵纪守法、廉洁从业。严禁接受药品、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疗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者经销人员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等活动安排。

湖南省职工医保门诊报销实施细则?

如下:

1. 报销范围:湖南省职工医保门诊报销范围包括门诊诊疗费用、门诊特殊检查费用和门诊药品费用。

2. 报销比例:门诊诊疗费用和门诊特殊检查费用报销比例为70%!,(MISSING)门诊药品费用报销比例为50%!。(MISSING)

3. 报销限额:门诊诊疗费用和门诊特殊检查费用每人每年最高报销限额为3000元,门诊药品费用每人每年最高报销限额为1500元。

4. 报销流程:职工在就诊时需出示有效的职工医保卡,医院将费用信息录入医保系统审核通过后直接结算报销。

5. 注意事项:

    1)门诊诊疗费用和门诊特殊检查费用超过最高限额的部分由职工自行承担;

    2)门诊药品费用报销限额不包括非处方药和[_a***_];

    3)职工需在参保地的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就诊才能享受门诊报销待遇

以上是湖南省职工医保门诊报销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具体实施细则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变更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医药机构双通道管理办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医药机构双通道管理办法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sanbaiqi.com/post/65232.html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