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医药连锁总部与分店的关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医药连锁总部与分店的关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名词解释: 药品零售企业?
根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章第83条药品经营企业分为两类: “药品零售企业,是指将购进的药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药品经营企业。
” “药品批发企业, 是指将购进的药品销售给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药品经营企业。”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有关规定 第二条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是指经营同类药品、使用统一商号的若干个门店,在同一总部的管理下,***取统一采购配送、统一质量标准、***购同销售分离、实行规模化管理经营的组织形式。第三条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由总部、配送中心和若干个门店构成。总部是连锁企业经营管理的核心,配送中心是连锁企业的物流机构,门店是连锁企业的基础,承担日常零售业务。跨地域开办时可设立分部。第四条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是企业法人。第五条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按程序通过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并取得《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通过地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并取得《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店连锁对各门店的管理最重要的要做到哪些方面?
一、门店药品进货应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必须从加盟连锁公司或受公司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购货。
二、门店严禁从非法渠道***购药品。
三、门店在接受配送中心统一配送的药品时,应对药品质量进行逐批检查验收,按送货凭证的相关项目对照实物,对品名、规格、批号、生产企业、数量等进行核对,做到票货相符。
四、验收时如发现有货与单不符,包装破损,质量异常等问题,应及时报告公司销售和质量管理部门,在接到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的退货通知后,再作退货处理。
五、验收进口药品,应有加盖连锁公司红色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药品应有中文标签和说明书。
六、药品验收合格,质管人员应在送货凭证上签上“验收合格”字样并签名或盖章。
七、药品购进票据应按顺序分月加封面装订成册,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药品陈列管理管理制度 一、门店陈列药品的货柜及橱窗应保持清洁卫生,符合药品陈列环境和存放条件,防止人为污染药品。二、门店应配备检测和调节温湿度的设施设备,如:温湿度计,空调或风扇等。三、陈列药品应遵循药品分类管理的原则,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药品与一般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与其他药品应分开存放,并按品种、规格、剂型或用途分类摆放。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字迹清晰。四、处方药不得***用开架自选的陈列方式。五、危险品不应陈列,确需要陈列时,只能陈列空包装。六、门店须设置拆零药品专柜,拆零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药品专柜。七、每月应[_a***_]陈列的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更多的制度在附件,希望能帮到你!
药品进货和验收质量管理制度
一、门店药品进货应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必须从***公司或受公司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购货。
二、门店严禁从非法渠道***购药品。
三、门店在接受配送中心统一配送的药品时,应对药品质量进行逐批检查验收,按送货凭证的相关项目对照实物,对品名、规格、批号、生产企业、数量等进行核对,做到票货相符。
四、验收时如发现有货与单不符,包装破损,质量异常等问题,应及时报告公司销售和质量管理部门,在接到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的退货通知后,再作退货处理。
五、验收进口药品,应有加盖连锁公司红色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药品应有中文标签和说明书。
六、药品验收合格,质管人员应在送货凭证上签上“验收合格”字样并签名或盖章。
七、药品购进票据应按顺序分月加封面装订成册,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药品陈列管理管理制度 一、门店陈列药品的货柜及橱窗应保持清洁卫生,符合药品陈列环境和存放条件,防止人为污染药品。二、门店应配备检测和调节温湿度的设施设备,如:温湿度计,空调或风扇等。三、陈列药品应遵循药品分类管理的原则,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药品与一般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与其他药品应分开存放,并按品种、规格、剂型或用途分类摆放。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字迹清晰。四、处方药不得***用开架自选的陈列方式。五、危险品不应陈列,确需要陈列时,只能陈列空包装。六、门店须设置拆零药品专柜,拆零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药品专柜。七、每月应对药品陈列的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更多的制度在附件,希望能帮到你!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医药连锁总部与分店的关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医药连锁总部与分店的关系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