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在哪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在哪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个人医保管理单位是谁?
个人医保单位是属于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的一个社保中心主管的单位。医疗保险是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的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入个人账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将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
答
法律分析:医保局是负责受理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基金的核定、支付、管理以及其它日常事务,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离休干部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2021年医保药物谈判流程?
第三步:药品准入谈判。
在整个过程中,国家医保局负责制定规则,每个阶段的执行都由相应领域专家完成。根据规则,每个专家与药品一一对应,三个阶段,专家无一人交叉,从制度设计实现了全流程的去中心化,同时,每个阶段还专门设置与医药企业沟通互动,以此来尽可能实现价格的客观。
自国家医疗保障局成立以来,已连续4年开展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累计将507个药品新增进入全国医保支付范围,同时将一批“神药”“僵尸药”调出目录,引领药品使用端发生深刻变化。价格的变化是每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谈判中大家关心的内容之一,谈判桌上小小信封里,影响着一个药品能不能进入医保目录。那么医保局的底价,到底需要考虑哪些方面的因素呢?
每年国家医保目录药品谈判工作,都要经过长达半年的准备。药品价值评价、企业申报、专家评审,再由国家医保局从全国专家库抽取药物经济学专家,对谈判药品谈判底价进行专项测算。在现场,信封中的底价,就是谈判组参考的红线,谈判成交价格必须在底价之下。
国家医保局谈判代表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王艳君:不是说我想花多少钱就花多少钱,我们做社会医疗保险的,也是讲成本的。所以这个钱是国家的钱,老百姓的钱,医保的管理方就是这种责任,需要把它用在该用的点上。
随着医保目录的动态调整,越来越多临床需要的药品纳入医保目录,满足临床用药的需求,医保目录内药品金额、用量占比不断上升,目录动态调整初见成效。
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 黄华波:我们在测算的前后,都和企业有一个沟通,把我们医保测算的一些想法、一些依据也告诉企业,这样的话更有利于企业形成比较好的价格预期,这样谈判的成功率就更高一些。今年企业普遍要反映这些,就是我们医保拥有充分的沟通,谈判的成功率普遍进度都比较高。
通过引导药品适度竞争、以量换价等措施,纳入目录内药品价格下降,性价比更高。节省的资金为其他更多药物腾出基金空间,成功实现药品保障升级换代。同时,进入报销目录后,明确的市场预期,也给企业创新带来了更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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